陕西不断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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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优配强干部。注重选拔政治过硬、思路开阔、协调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须事先征得县级纪委审查同意。同时,配齐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所有乡镇纪委均至少配有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一些设有监察室的乡镇纪(工)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到了两人以上。

 

    创新工作机制。一是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在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同一县(市、区)内的乡镇纪委统筹划分为若干办案协作区,集中人员力量,统一指挥调度,目前,全省共建立办案协作区463个,查办案件673件,处分286人。二是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单位醒目位置和媒体上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和联系方式,来访群众根据公布名单及分工选择接访领导,纪检检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省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廉政灶”,接待费用平均下降40%,较好地遏制了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促进了基层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作风的养成。

 

    加强村级监督力量。在全省推行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共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7113个,占建制村总数的99.4%。这项制度的推行,形成了村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一是做好集中培训。2009年,陕西省分四批对174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并交流了经验。通过培训,乡镇纪委书记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做好专题培训。市县两级纪委不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主要针对乡镇纪委在案件检查、信访、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邀请上级纪委有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授课,增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做好挂职锻炼。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部分县(市、区)纪委注意选调乡镇纪检干部到机关挂职锻炼,拓宽了乡镇纪检干部的视野,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1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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