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十分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苦练内功,打造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过硬、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和发挥延安精神传统教育基地优势,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廉洁勤政、求实创新的良好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到枣园“为人民服务”演讲台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延安光荣历史,接受延安精神再洗礼、再教育;在党校建立“弘扬延安精神、构筑拒腐防线”廉政教育基地,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大学建立廉政教育互动机制,主动带头接受教育;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教育、警示干部。
此外,他们还自办了培训,4年来,共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36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100多人次。
强化监督管理,争做勤廉表率。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公车接送孩子上学;严禁借婚丧嫁娶以及乔过、过寿、孩子升学等为由收钱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七条禁令》为监督者、执纪者做出了严格的纪律规定。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是延安市纪委、监察局行之有效的办法。他们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先后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规定》等9项制度,建立了办案、安全、保密等工作守则和纪律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机制。延安市纪委、监察局还及时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要求》和《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铁的制度不仅打磨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也塑造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严把选用关口,激发队伍活力。一是坚持素质为先,把好“选人关”。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将党性修养好、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为选人用人的“硬杠子”。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录用高校毕业生5人,从乡镇和县(区)部门选拔13名同志担任了室主任、副主任,为机关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二是坚持任人唯贤,把好“用人关”。公开考试选拔干部,积极尝试选人用人新途径。2008年,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对9个市直部门空缺岗位组织选拔考核,选拔出5名优秀干部,分别派驻到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监察室,切实选好用活了干部,有力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延安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供了坚持保障,积极的交流培养制度激发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活力,如今,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形成了干部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的良好局面。
(2011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