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出台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干部考察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干部廉政鉴定工作。根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在参与干部考察、干部廉政鉴定时,如不认真和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失误,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2011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