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机制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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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坚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紧密联系陕西实际,创新“四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力地提升了全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建立“网络化”责任落实机制。将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确定的90项任务,分解到31个牵头部门和35个协办单位;与11个市(区)和107个县(市、区)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全省各级建立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和落实机制。

    二是建立“板块化”分类推进机制。根据部门、行业和地域特点,将省级单位分为6大系统,将各市(区)分为3大片区,省纪委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室,作为正式机构,确定10名人员,分片联系包抓。先后召开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现场会、推进会30多次,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

    三是建立“常态化”检查考评机制。省委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与党的建设之中,纳入“三位一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常态化管理,量化打分、一票否决;历次全会都对惩防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多次带队检查进展情况;省纪委开展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全面检查、档案评查20多次,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力地促进了任务落实。

    四是建立“台账化”的集约管理机制。按照精细管理的方法和原则,对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的35项阶段性任务、55项持续性工作,建立登记台账,逐年下发要点,明确时限要求,加强跟踪督办。对已经完成的任务及时销号,对逾期未完成任务,采取电话、发函或约谈等形式进行督办。目前,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全部完成,持续性工作进入常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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