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扶贫办获悉,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该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公示公告、专户管理、县级报账、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六项制度,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该省积极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各级基本做到了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以及按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认真推行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扶贫办年初在报纸、网站上分别公示全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和项目计划;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都在指定银行开设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拨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认真实行县级报账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报账程序;积极推行绩效考评制度,每年都对全省各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记者了解到,该省各级扶贫部门还把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及时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视察与评议;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组织核查;组织扶贫、纠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