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八大举措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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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起,农民年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个标准工日折资为40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相关精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陕西省日前出台《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从严格监管各种涉农收费和价格、规范实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开展农民负担治理工作、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制度、加大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八个方面,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部署。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涉农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减轻农民负担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能力,增强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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