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确保灾后重建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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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富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灾后重建监督检查,确保重建工作廉洁高效.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拨付住房重建资金4116万元,重建房屋2136户,没有收到一起群众投诉.

今年7月,富县遭遇有气象记录以来过程最长、强度最大的持续强降雨,洪水灾害造成全县倒塌房屋2120间,群众受灾达7.76万人.

洪灾发生时,该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履行职能,成立7个监督检查小组,深入抗洪抢险一线强化对党员干部遵纪履职以及灾情核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进入灾后重建阶段,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成立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专项巡回督查组,采取听、访、查、看的形式和现场指导的方法,对全县13个乡镇重建普查认定、重建选址、工程进度、质量验收和资金发放等工作进行巡回监督,使监督检查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廉洁高效。

此外,富县纪委、监察局还指导各村成立农村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小组,小组在对受灾情况、自救能力综合评议、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民主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并将相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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