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当前,我们党的各项纪律已经比较完备,党组织和党员都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但是一些地方却在执行党的纪律过程中“走歪”了、“变味”了。
比如,我们有过规定,公务招待一律“四菜一汤”,有的地方就把小盘变成大盘,把数菜拼做一菜;规定节假日不能公车外出旅游,有的单位就选择节前或节后出去;一些地方打着创新的旗号,搞违背中央精神的种种行为,就是通过让纪律“走歪”、“变味”以糊弄人。
做到令行禁止,是纪律严明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们党充满生机、活力的标志之一。党的纪律始终得到严格执行,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团结统一,始终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有纪律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就很容易导致组织涣散、个别人突破纪律约束而违法乱纪。在工作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不能因为只考虑到地方和部门利益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敷衍应付、影响到既得利益的就抵制。
纪律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个别领导干部选择性执行有利于自己行使权力的规定,产生的“利己性强化”;由于个别党员突破纪律约束后不受追究仿效者渐多,产生的“自流性弱化”,都会削弱纪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如果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纪律,不搞特殊化,那将是一种无声的榜样,其他人就会看到纪律的严肃性,不敢突破纪律的规范,纪律的约束作用自然得到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和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上模糊、在行动上疏忽的现象,让纪律始终发挥效用,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