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全面规范干部离任交接行为。
该制度主要包括《莲湖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内的一整套规范性文件。接内容细化为工作事项、经济事项、公共财物3大类18项,同时,监交主体责任明确,成立了以4名区级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离任交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7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交接仪式,各交接内容由监交单位分工核实,确保交接事项真实准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建立了处级、科级、区属校级、下属公司等四个层次的干部交接管理办法,实现交接主体全面覆盖。干部离任实行表式交接并举行仪式签字确认,离任干部自收到任免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干部离任交接书》并完成交接,否则有关部门不办理编制、工资等调动手续。交接资料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制度也明确了相关责任追究情形:离任交接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事后发现的离任前违规违纪问题,由离任领导干部负责;对无故拖延、不办理交接手续或在交接中隐瞒事实、不如实交接的,将予以组织处分,尤其是对公务用车等公共财物不按时交接或交接后继续占用的,将对责任人全区通报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