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陕西省柞水县根据纪委委员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对该县下梁镇、石瓮镇、林业局等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10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此次检查,检查组共发现问题22个。
不只是挂个名或列席会议,在监督上也不再“坐、等、靠”,而是“主动出击”、“深挖死角”。9月初,柞水县纪委为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整顿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组织16名纪委委员组成四个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听汇报”的方式深入营盘镇、乾佑镇等5个镇政府以及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等10个部门,重点查看全县的土地、环保、水保、林业等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中是否依法履职、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的情况;是否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及执法队伍和服务中是否存在办事难、办事慢、不给好处不办事、变相收好处等作风问题。
为强化纪委委员督查履职效果,该县规定各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开展调查,撰写检查报告,分析研究其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整改措施和办法等,并及时向纪委常委会反馈。同时,严肃检查组工作纪律,明确存在问题没有检查出来是失职,检查出问题没有报告是渎职,并记入委员档案备查;对检查组检查过的单位,县纪委若复查出问题或上级查出问题的,对检查组进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