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签字背书”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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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督促落实好两个责任。该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在主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字,各级纪委(纪检组)根据主体责任行为报告,细化监督责任内容,由各级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签字背书”。一旦发现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等,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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