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节”前发出“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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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陕西省西安市纪委近日专门发出《关于重申有关纪律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用“十条禁令”确保廉洁过节。

该市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全市各个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

为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两节”,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受理社会举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市进行通报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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