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严查扶贫领域贪腐问题
排查线索31条 处分党员干部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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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镇梨林川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向76户群众收取改建房押金15.2万元,用于村账务开支,其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经研究,决定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王碎林、村会计闫小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刘金贵、村监会主任苏迎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将改建房押金及时退还群众。”这是陕西省陇县纪委近期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贪腐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陇县纪委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聚焦扶贫攻坚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及搭车收费等突出问题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该县坚持常态化监督执纪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入户走访、调阅凭证资料等方式,对低保、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产业扶贫、退耕还林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起底”,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快查快办。

“扶贫领域贪腐问题侵害的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吞噬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和严抓的狠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陇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蒙科建表示,今年以来,该县共排查问题线索31条,已立案查处13件,处分党员干部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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