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涛在担任汉中市房屋权属监理处主任、房产交易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7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今年以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保持高压态势,严查破坏营商环境腐败问题
“2010年后我和魏民洲及企业老板来往多,一起吃饭、消费……时间长了思想就出了问题,经常插手工程项目,为自己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工程建设单位的行贿,且数额巨大,造成极坏影响。”西咸新区党工委原委员、泾河新城管委会原主任李益民在忏悔书中说。
李益民的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投资营商环境。因搞政治攀附、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并从中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李益民被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8月2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判处李益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10万元。
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魏民洲严重违纪问题带出的其他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严肃查处了李益民和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西安旅游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打击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6月20日,赵红专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今年上半年,陕西省纪委监委先后严肃查办了省卫计委党组原书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省发改委原副主任、省粮食局原局长吴新成等一批官商勾结、大搞利益输送案件,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肃责任追究,剑指不作为乱作为
“渭南市华州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检查二组组长胡某某带队对辖区商户价格执法时,执行标准不一、随意变更罚款金额,胡某某受到记过处分;物价检查所副所长(负责人)董某受到撤职处分;物价局副局长李某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物价局纪检组组长程某某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物价局局长胡某某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追究营商环境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落实不力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省级职能部门向省纪委省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要求省级各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在开展监督检查、行业监管中,及时移交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当月未移交问题线索的,予以提醒;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交的,进行约谈问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同时,建立快速核查机制,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尤其是对媒体曝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今年上半年,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039起,问责193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95人。
开展纪法教育,规范公职人员履职
今年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派出13个检查组,对10个市和杨凌示范区、23个县区,54个乡镇部门及146个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察访,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公职人员履职。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589起、处理712人、处分632人。
今年7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围绕“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主题,以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对象,在全省集中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使纪律成为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同时,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凡查结重大典型案件的单位,都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公权力正确行使,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