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政府绩效评估在发达国家的当代政府改革中成为一个热门实践,是风靡一时的“新公共管理”的“标志性建筑”之一。绩效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或要素,只有和有效的战略管理和规划、资源配置机制和持续性改进机制结合起来,其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就构成了绩效管理。从绩效评估逐步发展到绩效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走过的历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作为效能建设的实践模式,它是效能建设的未来方向。
一、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塑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塑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改变机关管理中不良现状的迫切需要。效能建设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 治理“庸懒散拖贪”机关顽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效能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高效行政管理体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以提高机关效能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面对新世纪的社会发展,民生经济两极分化的现象,机关部门在民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着我国党政建设的速度与巩固性。党政部门是领导全国人民前进的航标,他们的思想与价值观点直接影响着人民的价值观,“庸懒散拖贪”最终会让人民对我党失去信任与依赖,从而改变了相对应的价值观,目前结合实际加强效能建设,治理“庸懒散拖贪”机关顽症是必须的,是迫切的。在加强效能建设,治理“庸懒散拖贪”的前期,是需要对国家民众进行政治思想的灌输,社会行为的规范。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下,行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环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新时期抓住机遇,全面发展的需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公共行政管理行为的一种变革,既讲求效率,又追求质量,是一项创新性的实践活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因此,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职能去管理,用机制去完善,用领导的人格去影响。在体制上解决好“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弊端。建立多维监督制约机制,将行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环境。
(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标本兼治、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综合性措施。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要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实现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每一件工作做起,真正做到“能力强、效能高、作风实、服务好”,切实提高机关整体效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为核心,在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把“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效能建设的基本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训;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干部。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效能建设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效能建设的价值取向一致
一是服务取向。绩效管理包括确定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结构、获取绩效信息以及绩效评估与激励四个环节,而绩效评估则是这个过程中的核心环节。绩效管理蕴含了公共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理念,被实践证明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工具。政府把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位、争取人民满意作为一种使命。贯彻这个取向,要有正面的宣传灌输和积极的引导,而更重要的是着眼于约束性的制度安排。为此,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推广重大决策事项的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度,把服务取向作为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
二是社会取向是指政府收缩职能管理范围,将一部分职能逐步地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将一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交社会组织承担,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垄断,多元服务主体展开竞争,形成一种制约的机制,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必然会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通过职能的分离,把能够由基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办的事情尽量由基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办,政府的主要精力可以放在加大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放在规范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上,放在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生活的公平与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上来。
三是公平取向是政府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它来源于西方国家的公共选择理论。按照这一理论,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按照市场交易原则,政府为公众向这些公共服务部门“埋单”,以此打破垄断状态,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产品。
(二)理论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效能建设
绩效管理被誉为官员手中最有效的管理工具,近20年来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运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扩展和深化,绩效管理在我国正日益受到重视,并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管理工具。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政府绩效管理的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美国纽约市政研究院效绩管理研究的一项成果。近30多年来,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该理论创新的主要成果之一就是确立了“政府绩效”这个范畴。西方国家又称为“公共生产力”、“公共部门绩效”、“政府业绩”等。它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的业绩、成就和实际工作作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绩效进行改善和提高。政府绩效可分为政治绩效、经济绩效、文化绩效、社会绩效等方面。而政府绩效评估,是以公共责任和服务对象至上为理念,由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西方国家在绩效评估指标的设计上,主要围绕“三E”展开,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 Effectiveness 。但是在我国,政府绩效不仅仅体现为“三E”,还包括质量、公平、责任、廉政、民主以及能力等要素。
政府绩效评估内涵丰富,系统性和整体性很强。作为系统工程的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一种围绕提高政府绩效而实施的管理活动,它的运作模式集中体现在结果导向和结果运用,核心是持续改进。作为整体工程的绩效评估,它根据预定的管理目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一套全面、客观、公平的评估指标,对特定时期公共组织及其人员的管理结果进行纵向比较,形成压力,产生激励,提高管理绩效。绩效评估遵循“不描述,就无法衡量;不测定,就无法改变”的信条,以服务取向为最基本的取向,明确提出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应尽的职责,把追求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位、争取公民满意作为自己的使命。绩效评估的最高形式是实施战略管理(一般覆盖期为5年),包含使命的陈述、目标体系的确立、手段和策略描述、外部因素和风险分析等要素,对于团队精神的塑造、官员考核制度的完善、公务员的培训和个人发展、激励机制的建立,都有一套明确的原则和技术。
绩效评估的类型是多方面的,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业绩评估。组织绩效评估包括对一级政府的整体绩效评估、政府职能部门的绩效评估、单位团队的的绩效评估、项目绩效评估和专题绩效评估。绩效评估从定性角度出发,通过定量分析、比较、判断,反映政府绩效的发展变动轨迹,提示其规律,为政府和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绩效、加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此外,绩效评估工作不仅关注客观指标的变动情况,而且关心注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主观评价,通过群众对政府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反映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人们普遍认为,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只是手段和工具,在我国,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巩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改革成果则才是实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依据,只有政府绩效评估的手段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起来,才能为我所用。
(三)实践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推动效能建设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政府绩效评估的大规模实践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和英国。20 世纪60 年代后期, 以弗雷德里克森(H. G.F Riderickson) 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发展了社会公平理论, 认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公平, 主张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 强调公共行政变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民主行政之模型; 强调公共行政的顾客导向, 将顾客的需求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存在、发展的前提和政府公共部门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目标。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其他国家为应对科技进步、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环境条件,解决财政赤字和公众信任问题,在英、美的带动示范下,广泛应用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并将这一举措作为政府改革的突破口,在“政府再造”、“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新成果。目前,它已经成为持续改进和提高政府部门绩效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是当今许多国家落实政府责任、改进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能、改善政府形象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具。这一工具在西方发达国家运行几十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经验和技术。
从我国情况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开始绩效评估的实践。从方式上看,大体可以分为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比如青岛市的“城市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它注重的是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责任制;以公民满意度为主导的综合评价,如杭州市专门成立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实施跨部门、跨机构、跨行业、跨领导团队的综合评估;以提高和改善党政机关及行业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提高公民满意度为目的绩效评估,主要以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评估为代表;对专业职能部门进行的绩效评估,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唐山市财政系统的财政支出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估;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如甘肃省委托兰州大学政府绩效评估中心引入通用模型对各级政府进行绩效评估,等等。多数地方的绩效评估以绩效评估的权威性和多元化来提高评估质量,以多角度、多侧面、多渠道的评估方法来科学测量政府绩效。从目前我国绩效评估的趋势、基本特点上看,制约公共权力、规范行政行为、把政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是我国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基本趋势;立足于解决问题,针对性强,创新点多是基本特点。各地绩效评估模式多种多样,各具特色。
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切入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全新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可以促使政府在施政观念、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上的转变,进一步明确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方向。构建全新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有利于加强对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的标准,绩效评估使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评价政府工作人员和政府工作,将政府和公务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公务员提高能力,改进作风,自觉将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和需求者有机联系起来,促进政府转变观念,真正回应公民的需要和愿望,督促政府在施政活动中照顾公民的利益。
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估工作把公务员的绩效与政府组织目标的达成、个人责任的履行、奖惩培训等利益结合起来,引导公务员的行为取向与政府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克服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痼疾,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公务员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职辞退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公务员勤奋工作,依法行政,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效能建设的现状
(一)效能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要抓紧建立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的新的指标体系,通过下达各项指标敦促干部提高办事效率,以及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查找本单位以及个人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特别是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研究,找出典型,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力求找准症结,研究整改措施。
一是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
二是工作效率不高,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问题。机关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无法履行岗位职责要求,造成办事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的问题。干部缺乏工作激情,精神状态不佳,创新能力不强,因循守旧,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的问题。
三是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
四是该公开的审批事项不公开,致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过多,办事程序不透明,造成办事成本过高,办事时限过长,甚至办不成事的问题。机关的设置缺乏必要的科学标准和依据。行政机关即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办事或审批的程序不科学,有重复的内容和环节,与相关单位衔接不好的问题。
五是单位职能权限不清,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造成投资者和群众办事难,机关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各部门难以协调,对需多个单位办理的事项互相推诿、扯皮、拖拉,造成一些承办事项无人最终负责,办事时限无法保证的问题。
六是监督工作不到位,行政效能监察没有执行,造成责任追究无法落实的问题。公务员的考核、录用等在标准、程序、操作等方面不够科学;行政机关的人、事等需要被监督的许多方面不够透明。行政机关对于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等职责上缺乏可操作的有效监督
(二)效能建设的新思路
一是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干部是效能建设的主体。因此,要切实抓好“干部素质工程”,解决好“不能为”、“不会为”、“乱作为”、“不敢为”的问题,打造一支党性强、办事能力强和为民服务本领高的干部队伍。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推行乡镇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在乡镇中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短期培训为主,定期在干部中开展适应时代需要的政治、业务和实用技术等学习活动,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多渠道分层次对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着重提高干部发展经济、依法行政、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辞职辞退等制度,加大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要完善和坚持待岗下岗制度。三是合理调整干部队伍结构。拓宽干部队伍来源,要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机关工作,着力解决人才紧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二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转变干部作风,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对于制度的制定,一是要符合实际。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开门纳谏,深入调研,以保证制度的民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防止制度虚化、弱化、形式化和口号化。二是要执行到位。对于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制执行,保障制度的强制力。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要奖惩分明,解决制度“落实难”现象。一方面要适当建立奖励机制保障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制度的落实。
三是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推行机关标准化建设,合理划分事权。建立机关行为规范的量化标准,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到人,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约束从政行为,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事项时,必须按照程序办理,防止工作随意性。建立全程办事代理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机关诚信建设,提高机关公信力,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构建机关信用体系,使诚信成为机关干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四是实行严格考核奖惩。绩效考核是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首先要确保机关效能建设不走过场,必须严把考核关。要根据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推行绩效考核为重点,把考核结果运用好,奖惩分明,关键要做到“三个挂钩”:一是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那些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过教育仍不思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与评先创优挂钩。要把机关效能执行情况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实施不好,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坚持取消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已经获得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称号的,予以取消。三是与经济奖惩挂钩。对效能建设落实好,成效大,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效能建设的新举措
一是政务公开制。在办公楼大厅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并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大厅要将机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要求、负责人和承办人的姓名以及办事结果上网上墙,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可在网上宣传或印制办事指南之类的宣传册,供办事人员查阅。
二是服务承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快办事、办好事。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提倡“来了就办,办好就走”、“来了放下,办好来拿”;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向下级部署工作、下级请示事项或部门之间会签文件征求意见等,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三是值班考勤制。机关建立值班负责制,明确值班领导、值班科室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人员要到岗尽责,接待群众办事或来访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主动服务,做好登记。值班人员或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办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凡属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能直接处理的应直接处理,需到相关领导和科室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因工作人员不在岗须提供预约服务的,要登记好预约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预约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转交负责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同时,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勤职责,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出勤情况每星期公布一次,办公室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四是超时默认制。因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正式受理期间,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单位(人)办理结果,申请单位(人)可视为默认同意。申请单位(人)可向办理单位的业务主管机构或监察部门报告,经核实确定后,责成承办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要进行过错追究。因核准事项所限定的核准条件有不明确或不确定,在请示上级部门期间而超出限定的核准时间时,承办部门可书面向申请单位(人)告知原因,做暂不受理核准处理。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请示事项,除法规规定或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外,应在7日内答复,超时不答复视为默认。
五是过错追究制。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征收规定的行为、违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裁决规定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杜绝违规执法、不廉洁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六是绩效考评制。效能机关的考评坚持效能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值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佩戴胸卡由党办负责,告诫由人教科负责,行政过错行为按职责分工由监察室和有关职能机构负责,违犯纪律的由监察部门负责。采取日常抽查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市局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情况汇报,审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机关人员,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执行各项制度好的处(室)或个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四、推进效能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效能建设的努力方向
第一,规范化和常态化是效能建设持之以恒的机理。我国多数地方政府立志改革并推进管理创新,国际上许多新的管理机制和方法都在我国得到应用,如社会服务承诺制、绩效评估、标杆管理、平衡记分卡、业务流程重塑、ISO2000认证等等。效能建设一方面,要规范化,讲求实效、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要常态化,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从理论角度分析,比较而言,“非基本必需性”专门机构的任职者具有较强的持续推进工作的动力和热情,这种动力和热情可能出自于高度的事业心或责任感,也可能出于显示自我存在甚或保护职位的自利动机。政府部门可以分为“基本必需”和“非基本必需”两种类型。“基本必需”类机构多数源于社会管理需求,直接和被管理对象打交道,比如公安、农业、教育、国防等部门,也有少数源于政府自身管理的需求,仅和其他政府部门打交道,比如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非基本必需”类机构有两个特点:一是全部源于政府自身管理需求,目的是提高管理效能,二是机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相对较差,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效能办具有“非基本必需”类机构的特征,效果不佳其存在的价值就会受到质疑,不像公安、农业、教育、国防等部门,干得不好可以换人,机构本身的存在不会受到影响。 还有一种解释着眼于效能建设的实际效果:政治家都追求政绩,如果某种创新管理机制能切实带来期望的结果并从中获取荣誉,政治家就有延续这一机制的内在动机。效能建设得以持之以恒的机理,对确保将要推行的政府绩效评估、行政问责等机制的持续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干部形象的督查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测验和要案回访等形式,开展工作作风及为民服务意识的督察,将督察工作贯穿于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提高各部门的行政效能。同时,充分发挥各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网上效能投诉平台,聘请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人士作为行政效能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系统内部的建议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开展效能机关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局域网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网上论坛,动员大家积极参与,人人出主意、想办法。年底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室效能考核与所包点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并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局和各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管理对象对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意见,作为单位、科室以及个人的效能建设考核依据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工商机关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优化行政运行程序。现代政府运行的核心机制是程序,科学的程序可以减少公共资源的内耗,降低行政成本,同时约束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避免公共权力的异化。改革以来的20多年时间里,我国曾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但机构改革总是把解决财政压力放在首位,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精简机构和人员, 优化行政程序,要从以下基本制度入手。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或称情报公开,是指凡是涉及到行政相对方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复制。这是行政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必要保障。
二是建立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法律价值在于防止偏私,确保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实行回避制度,对于防止公务人员出于利害关系而不公正地处理案件以及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树立当事人寻求行政程序来解决行政争议的信心,这样才能使行政行为取信于民,提高政府威信。
三是建立听证制度。听证是行政主体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方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行政程序基本法律制度。任何权利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他们的意见,这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真正体现了行政相对方参与行政活动的原则,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了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建立时效制度。时效制度是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时效制度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特别是直接涉及到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法律应明确其时间限制,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超过一定时间,均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时效制度的确立可以保障行政行为及时做出,避免因行政行为的拖延耽搁造成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防止和避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督促行政主体及时做出行政行为。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告知制度、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行政调查与处罚职能分离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总之,如果行政程序得不到优化和规范,那么,不论考评指标多么完善,各机关单项绩效指标实现得多好,政府管理的绩效状况也绝对不会令人满意。
(二)推进效能建设的重点
第一,服务观念,实现服务优质化。坚持狠抓学习强素质。完善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首问负责制”促落实。凡办事群众,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做好登记,将其引领到办事的部门,并督促落实到位。坚持文明接待暖人心。要求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应文明、礼貌、热情,把群众当成自己的家人,使群众从心底感到温暖。坚决杜绝与群众争吵现象发生。坚持换位思考解难题。要求对待来访群众,不回避矛盾,站在来访群众的立场,换位思考,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实现服务规范化。坚持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程序,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全局做好“五个公开”,即公开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公开办事操作流程、公开政策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把各科室经办职责及有关政策标准、工作程序介绍给群众,增强政务办理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办公桌摆放工作牌以及全员挂牌上岗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了服务的规范化。
第三,规范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实现服务高效化。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把效能建设与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以岗位责任制规范职责权限,以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岗位责任制规范职责权限。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的工作项目和工作标准,并要求科室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做到人人有岗位,个个有职责,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通过建立岗位责任制,将岗位职责与奖惩挂钩,使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上有新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群众的满意度上有新提高。以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承诺事项,加快工作节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求各职能部门对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办结,对不能当天办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以责任追究制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错案追究处理办法》责任追究,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从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制度落实,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四,创新方法,推行便民措施,实现服务人性化。结合效能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行了“三项便民措施”,真正让群众体会到人性化的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将所有职能部门集中在房产交易大厅办公,既保障了办事的公开透明,又省去了群众“窜门”办事之苦,更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实行重大业务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或需要特事特办的,实行科室主要领导亲自跟踪制度,科室负责人即该业务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限时快速办理。对“特殊顾客”实行上门服务制度。对行动不便或不便亲自前往办理的特殊顾客,实行上门服务制度。
(三)效能建设的落脚点
“考、议、察”的三维评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定性准确,又要清晰量化、突出重点目标;既要于法周延,体现公正,又要于事简便,易于操作;既要发挥自我评价的内驱作用,又要加大外部评估力度,确保客观公正性。这就有个方法问题。采取“考、议、察”三维立体评估方法,可以体现三个考评主体的维度关系,即绩效供应方——绩效需求方——绩效监察方。政府是绩效供应方,通过自评了解实现目标时的努力程度和贡献度;权力机关、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公众是绩效需求方,通过公众评议和民意调查,检测绩效的满意度。绩效办和纪检监察是绩效监察方,通过察访核验证实绩效的真实度和准确程度。绩效供应方、绩效需求方、绩效监察方这三个纬度是一个科学的设计,各自角色定位准确,互为补充,互为验证,互不干扰,既有利于实现管理者的职责目标,又有利于表达公众对政府绩效认可及评价,还能够体现检查者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考、议、察”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考——指标考核。各级政府首先对设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和逐级考核,应根据当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情况、对全市的贡献率三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既评估单位自身的进步,又考虑对全市的贡献;既重视发展速度,又重视发展质量。用数据说话,用实绩反映发展。在指标考核中,尽量不采用目标法,而是比较法,即一级政府自己跟自己比,自己今年的工作绩效与自己前三年的加权平均值进行比较,看发展情况。这方面的权重应占60%;同时自己要跟全市发展的平均水平比,看对全市发展的责献情况,这方面的权重应占40%,这两方面合成一个发展指数,然后用工效系数化记分,即反映了一级政府自身的努力程度,又兼顾到各地区发展基础和条件的不平衡性,能够比较公平公正地反映客观实际。指标考核方法是把绩效评估的过程作为自我诊断、自我发现、自我改进提高的过程,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促进绩效的不断提高。
二是评——公众评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与服务相对人、基层单位和公众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测评和问卷调查,对其行政能力、履职情况、服务水平、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评价。要做到定量与定向相结合,针对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设置相对应的公众测评内容,有利于提高社会名界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评价的准确性。这里至关重要的工作,是通过各种途径实现绩效信息和评估程序的公开化。绩效信息公开有利于打破传统行政管理的封闭独断,有利于消除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评估程序的公开化,有利于公众参与讨论和管理,这是顺利推行绩效评估的重要条件。根据国内一些地市的实践,公众评议所占整个体系的权重比较大,一般占市政府职能部门综合评价的50%左右,占县(市)区政府综合评价的40 %左右。
三是察——察访核验。借鉴我国一些地市的做法,一般都成立党委领导下的绩效评估办公室,由市绩效办牵头,组成由绩效(效能)督察员及纪检监察监督员、督导专员等人员参加的察访核验小组,通过现场察访、现场拍摄、项目跟踪、查核数据、电话暗访等方法,对被评估单位履行职能、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的实际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并把察访收集到的情况作为绩效评估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相应的扣分。
通过上述三维评估方法的运用,形成的综合评估结果,能够比较全面和客观反映一级政府及各部门的主要作为情况和工作业绩,也可充分表达广大群众的意愿,以达到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真正目的。
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调节机制和反馈机制四个方面。在这里,要特别注重相关制度的安排。一是运用评估结果,推进绩效管理的改进,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绩效评估结果出来后,要建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的制度,及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提出绩效改进的意见。二是政府职能部门要把绩效评估作为公务员年终考核的基础,规定年终绩效考评没有达到优秀等级的人员,年终公务员考核等级不能被评为优秀,对评估中发现的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告诚,直至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制定一些相关的奖励制度,对年终绩效评估成绩优秀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强化效能问责机制是效能建设的有力手段
构建效能问责机制首先要明确效能问责标准。明确规定不依法行政、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15种行为将被问责。其次要明确效能问责程序。第一步,问题见面。建立行政效能问题线索收集机制,效能监察室会同督查目标办负责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落实过程中的效能问题线索,效能办负责定期从媒体曝光等收集效能问题线索,机关工委负责通过明查暗访收集机关作风问题线索,责令整改。第二步,整改督查。效能监察机构会同工作督办机构对每一个已经见面的问题跟踪督办,追踪整改情况。第三步,问题通报。对整改迟缓或者不到位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第四步,问责学习。通报批评后,还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分级组织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到效能监察机关集中学习。第五步,责任追究。最后要明确效能问责结果。对被问责的部门,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考核降等,情节严重的另行追究行政首长的责任;对干部个人,除扣发当年考核部分工作津贴外,还将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甚至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或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效能问责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承诺问责。严格落实党员干部、部门单位、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等服务承诺制度,通过思想认识到不到位,发展思路明不明确,承诺事项落不落实等行动,杜绝有承诺无结果的现象。二是履职问责。按照“有岗必有责、履职必监督、违责必追究、失责必处罚”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层层履职问责体系。各部门形成问责合力,突出解决“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无作为”行为和“懒、散、庸、拖、贪”不良现象。三是绩效问责。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平时和季度督查、年终检查总评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牢固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思想,坚持工作业绩与干部考核挂钩,大力营造比业绩、比作风、争一流的工作氛围,倡行“效率”。四是勤政问责。进一步树立“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观念,转变机关作风,按照各自职责权限,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效率。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问责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免谈话、离任审计等30余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营造勤政廉政、真抓实干的机关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