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深化制度创新推进纪法衔接
日前,宝鸡市纪委、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这是该市为推进纪法衔接而出台的又一项制度。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自去年12月16日在全省首批挂牌成立以来,一直把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作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建章立制、加快融合上狠下功夫。他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借鉴北京、山西、浙江等试点省市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宝鸡市纪委宝鸡市监委机关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工作试行办法》《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工作流程图》《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纪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并设计了案件中止审(调)查呈批表、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搜查证、留置决定书、使用技术调查措施审批表等73个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常用文书模板,为规范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推进纪法有效衔接,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合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华刚)
商洛市:监察体制改革让反腐力量“变掌为拳”
挂牌即开局,开局就开工。日前,商洛市监委对3名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并立案调查,监察体制改革开端良好。
商洛市、县(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转隶干部72人,监察对象增加到3.12万人,增长170%。对此,市纪委、市察委按照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新老搭配、交叉搭配、人岗相适、纪法相融”的原则,将人员混编使用,绝大部分转隶干部充实到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监督执纪一线力量迅速得到加强,反腐力量“变掌为拳”。针对业务上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商洛市采取集中培训与周五学习日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原纪委干部的法律教育,强化转隶干部的党纪教育,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体业务学习培训8期,培训干部2400人次。同时,在巡视巡察联动、“村霸沙霸”整治、落实“三个助力”春雷行动等16项具体工作落实中采取人员混编方式推进,让干部在实践中成长,在工作中淬炼。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商洛全市接受信访举报746件,立案27.9%,结案152件,处分157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7.9%、27.9%、52%和41.4%。 (商洛纪)
莲湖区:全面“撒网”促进监察“全覆盖”
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委今年1至2月份处置问题线索39件,同比增长116.67%;立案19件,同比增长375%。这是合署办公之后交出的第一份成绩单。
莲湖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推动监察工作向各领域和基层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经摸底调查,今年改革后全区监察对象从2211人增加到12075人,增加了400%以上。
针对监察范围扩大化的情况,莲湖区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中新增了4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力量占到机关人员总数的87.8%,让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12项调查措施的运用加强培训,举办能力素质提升班2批120人次。莲湖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单独考核,对不履行监督责任的、当老好人的派驻机构强化督查问责,督促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效力。 (李梁钰)
金台区:“一案三卡”为执纪监督 审查调查工作带上“紧箍咒”
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宝鸡市金台区纪委监委认真执行《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在全区推行《金台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案三卡》制度,强化自我监督。
推行“一案三卡”制度,旨在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审查调查水平,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一案三卡”包括承诺卡、提醒卡、回访卡,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王生军)
渭城区监委留置2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
咸阳市渭城区监委组建以来,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初核初查、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精细化上下功夫,严格规范程序,合理使用调查措施,不断提高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水平。截至目前,共初核问题线索68个,立案15件,讯问、询问35人次,查处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5人,给予组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55人,党纪处分13人,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查实职务犯罪3人,其中1人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向有关部门移送经济问题线索1件,反腐合力成效凸显。 (杨丽宁)
耀州区“纪法衔接”推动转隶深度融合
铜川市耀州区纪委监委为促进转隶深度融合,采取转隶干部与纪检干部混编科室、合作办案、开展纪法衔接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将转隶的干部分别编排在4个纪检监察室,区纪委监委将上级纪委移交的15条线索交给有转隶人员的四个纪检监察室承办,干部在信件核查和案件查办中相互取长补短、形成默契。利用周三夜校、掌上微培训等方式全员培训,每周三晚由领导班子带头轮流授课,制作PPT和讲稿,结合典型案例和工作实际讲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建立“掌上微培训”制度,利用微信群、手机APP、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剖析、执纪审查实务、专家解读等知识,便于纪检监察干部随时“补课加餐”。有力推动了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迅速提升。 (陈鑫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