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这两件信访件交给你们办理,请在转办登记册签字领取,该信件为实名检举控告,请按照要求快查快结,并在办结15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告知办理结果,做好实名反馈相关工作。”这是陈仓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转办实名检举控告件的场景。
今年以来,陈仓区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按照省市关于实名检举控告认定、告知、反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告知反馈工作,提升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度。
核实认定到位。认真细致做好信访件梳理工作,对收到有署名,有联系方式的检举控告,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反映人,通过核实认定检举控告内容,确定是否为实名检举控告。经核实认定为实名检举控告的,履行告知程序,并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纳入实名检举控告台账,精准化管理。
严格督办到位。落实实名检举控告优先核查制度,对实名检举控告实行“周提醒”“月督办”工作机制,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每周通过电话、现场督办等形式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对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办的,由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对办理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压紧压实办理责任,全面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质效。
反馈及时到位。坚持“办理+反馈”双到位,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时效。对实名检举控告快速、精准处置,确保问题查清查透、处理到位,办理结果反馈及时,并将反馈情况及满意度第一时间报信访室登记留存,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公信力。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共核实认定实名检举控告15件次,受理告知15件次,答复反馈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