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保密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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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伴相生、相互作用。如果说国家秘密是处于保密状态的业务工作,那么保密管理则是业务管理的必然内容。任何一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都是众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涉密业务工作也是一样,其运行各个环节同样离不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保密保障。因此,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职能部门保密管理的相关职责,形成保密管理的合力,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途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保密管理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充分发挥保密委员会领导作用。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包括负有保密管理相关职责的各职能部门,明确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分工职责,更有利于发挥其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的职能。

(2) 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保密管理职责。事实上,多数保密管理的具体职责并不在保密部门或保密机构,无论是管人、管事、管物,还是管载体、管场所、管网络,基本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大部分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包括党政办、网络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目标考评、教育培训及其他相关业务管理等职能部门。离开了这些职能部门,保密管理最终什么都管不了。将这些保密管理力量统筹起来,发挥出效力,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把相关职能部门保密管理的相应职权和责任明确下来,使保密管理职责真正成为这些部门的本职职责而非额外职责,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3) 完善保密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保密办主持协调的保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泄密案件查处情况相互通报及信息共享制度、涉及国家秘密安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职责分工制度,为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4) 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保密管理职责考核标准和问责条件,将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的情况纳入对该部门目标责任考评和考核内容,对保密管理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等突出问题,规定相应的问责形式和程序,督促保密管理职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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