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派驻人员的保密审查,加强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技能培训,加大日常保密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任职交流和定期轮换制度,确保人员可信、可靠、可用。
(2) 加强雇用人员保密管理。涉及敏感事项的驻外机构,原则上不得雇用当地和外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雇用的,应进行严格审批。驻外机构雇用当地和外籍人员,应当对雇员在工作中可接触的设施、设备、物品和进出的区域进行严格限定,采取严格措施使其无法接触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确因工作需要接触的,应报经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