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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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孟石岭镇武学村的猕猴桃园。武利芳 摄

飒飒秋风中,陕西省岚皋县孟石岭镇武学村的200亩猕猴桃长势正旺,翠绿的叶片挤挤挨挨,挂满了一片又一片山坡。

“等到明年挂果后,一亩地保底能有5000元收入。”武学村党支部书记老汪心中早已有了一本账,“只要好好管护,这座猕猴桃园就是我们村振兴的底气。”

乡村振兴,是一场在广度、难度、深度上都不亚于脱贫攻坚的持久战。一个个重点项目、一笔笔重大资金向着广袤乡村奔涌而来,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澎湃动力。

奋斗的脚步一刻不停,监督保障亦是寸步不离。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中央纪委此前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以严明纪律保障乡村振兴蹄疾步稳。

盯住钱

护航资金“清清白白”

武学村的猕猴桃产业已然成势,老汪却背上了一个处分。

今年5月,岚皋县纪委监委在基层监督时,发现武学村签订的水泥柱制作合同中水泥柱数量明显多于实际的挖坑数量。

“一个坑栽一根水泥柱,这是常识,那多出来的水泥柱栽到了哪里?”经查,合同内有7700根水泥柱均为虚报,涉及资金共计21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武学村为什么要虚报?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9月。那时武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了完成猕猴桃产业项目资金的支付进度,便以虚列水泥柱的形式提前列支了32.94万元的项目资金。后续猕猴桃园区建设过程中实际只使用了4500根水泥柱,剩下的21万元项目资金本应上交镇财政所监管的合作社账户,但老汪则以资金上交后再核销时会再次产生税费且合作社已经以白条的方式支付了部分园区建设费用为由,将这笔钱留在了村里。

2021年11月至2023年1月,老汪将这21万元用于支付园区起垄、拉钢绞线的工人工资,购买扎线、园区管护等费用。这笔项目资金虽未被挪用,但长期“失管”,仍然存在不小的廉洁风险。对于这一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武学村包挂领导、孟石岭镇人大主席何某却没有制止。最终,何某被处以政务警告处分,老汪被处以政务记过处分。

这个处分对老汪来说犹如当头棒喝,“以前总觉得只要钱没装进自己兜里就行,忽略了资金管理规定。随着村集体经济逐渐壮大,只有把每一分钱都关进‘笼子’里、用在‘刀刃’上,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资金监管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农村集体“三资”合同进行审查。同时督促该局认真梳理制度漏洞,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岚皋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管理办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凤县今年安排了5740万元的衔接资金,助力发展花椒、林麝、中蜂、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年中要看进展,也要盯漏洞。

5月下旬,凤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建了4个督导检查组,围绕资金支付程序是否合理合规、资金支付公示是否到位,对全县9个镇及承担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的9个部门开展联合监督工作,严防资金资产违规处置、“跑冒滴漏”。

本轮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共督促指导各镇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议记录内容不够具体、资金支付所附凭证不齐全等资料16份,现场查看镇村资金支付公示42次。

看住权

保障项目“掷地有声”

一条通村公路、一家农产品加工厂、一座文旅小镇……正是一个个“掷地有声”的重点项目撑起了乡村振兴的脊梁。

立什么项才能最大限度促进群众持续增收、带动一地经济健康发展?这是事关乡村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为此,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严把3个“关口”,全面提升项目质量。

严把项目谋划关,推进县级指导、镇级上手、专业部门参与,引导县镇村精准谋划储备群众急盼、发展急需、联农机制好、带动能力强等巩固脱贫成果、补短板的项目。严把项目入库关,严格实行项目库提级审核和动态管理,市级对所辖县区逐一审核,省级从每个市随机选取县区重点审核,从源头上提升项目质量。严把项目审查关,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对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和非贫困县项目方案合规性审核,及时剔除属于“负面清单”、利益联结机制差、市场效益低的项目。

时任西乡县骆家坝镇钟家沟村村委会主任刘谋俊在某项目建设中,收受项目经理郝某的现金红包,帮忙协调项目施工相关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泉县林业局干部黄某作为时任县人居环境示范带绿化提升项目一标段验收组组长,不正确履行职责,在项目检查验收工作中把关不严,验收工作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不符,致使专项资金被套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蒲城县南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汪某某在协助某蓄水池项目建设土地征迁过程中,以职务之便套取、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一个项目从招投标、开工建设到资金拨付,各环节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廉洁风险,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项目关键节点靠前监督,确保项目廉洁高效运行。

汉中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级、全覆盖建立近3年乡村振兴领域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台账,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市级派驻机构分别紧盯县(区)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市级行业部门牵头实施项目,县(区)纪委监委紧盯县(区)范围内资金额度较大项目,镇(街道)纪(工)委紧盯镇域范围全部项目。截至8月底,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23次,发现重点项目实施、重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2件,处理5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件7人。

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委创新推行清单式、专班式监督模式,成立监督检查组,通过列席重要会议、项目实地检查,每月对乡村振兴项目月度任务完成情况跟进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把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运行、管护、收益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善、效益不好的,督促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对项目闲置造成资金浪费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榆阳区纪委监委累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1件,处分14人。截至目前,该区本年度345个项目已全部开工。

聚好力

各类监督“攥指成拳”

“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多、资金量大,我们在处置一些经济方面隐匿较深的问题线索时,由于缺乏经济核查等专业知识,经常会感到力不从心。”佳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番话道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乡村振兴领域的监督难题。

面对这一新形势新挑战,只有贯通协调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才能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佳县纪委监委有效利用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深化纪审协作合力护航乡村振兴。审计部门重点负责查找发现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

记者从佳县纪委监委了解到,被审计单位如存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行为,县纪委监委会对其进行约谈处理。对于审计部门移交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及时认真分析甄别、核查,优先处置并向审计部门反馈结果,合力促改,形成有效的工作闭环机制。今年以来,佳县审计部门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5条。

彬州市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及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从4月上旬开始,巡察组下沉走访镇(街道)7个、村24个,共发现突出问题16类39条、重点问题线索8条,要求立行立改1件,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信访件3件。

在一次闲谈中,洛南县城关街道王塬村廉勤监督员发现十二组有6户群众未收到一校园建设项目占地青苗补偿款,随即将这一问题反馈到“网格化+廉勤监督员”信息管理平台。收到该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城关街道纪工委介入核查,发现青苗补偿款被该组组长卢某截留。最终,卢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24541元的青苗补偿款也退还给了群众。

洛南县纪委监委把监督向基层延伸作为护航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全县1023名廉勤监督员“前哨”作用,将监督“探头”架到群众家门口,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政策落实以及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全程监督。

“在专项整治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3件,立案21件25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洛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网格化+廉勤监督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廉情及时预警、群众反映问题闭环式解决。

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二十届中央纪委谋篇开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陕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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