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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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公园航拍图。朱晓星 摄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审理定性,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益求精。这个环不仅要扣紧还要扣好。”到2025年12月底,西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张建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就满两年了,这段时间,他感受到了每一起案件沉甸甸的分量。

近年来,西安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理念,优化案件查办与审理机制,通过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内外联动的方式,构建起“全链条质控、全流程协同”工作模式,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全链条质控

张建峰打开西安市纪委监委的办公系统,找到“审理工作”板块,熟练地在检索框里输入“违规摊派”关键词,相关案例随即出现在电脑屏幕上。

像这样通过关键词、案件要旨、关联条规等方法检索类案,在西安市纪委监委办案中已是必经程序。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类案检索,找到与待办案件在基本事实性质认定、纪法条规适用等方面相类似的案例,可以为待办案件定性量纪执法提供业务指导。

2023年,西安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类案检索规定里,明确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将待办案件与检索结果进行相似性识别和比对,确定是否属于类案;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应当进行类案检索但未检索的,可以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进行类案检索。

“几年间,我们搭建的案例库已经扩充至2000多个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帮助大家精准把握方向,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实践指导作用。”西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麻国娇说。

西安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铁案”目标,守牢“生命线”,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编印手册等方式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为加大案件质量源头治理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查办中统一证据标准,西安市纪委监委在2022年编印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罗列7个罪名的基础类型。2025年,西安市纪委监委针对近年来全市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涉及的证据标准认识、新型和隐性腐败识别等新情况,对罪名和法律适用进行梳理,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内容扩充至11个罪名。

实际工作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大是导致基层案件质量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刚被培养成办案“熟手”就可能面临岗位变动。针对这一客观现实,西安市纪委监委还编发《常见违纪违法行为证据指引》,编撰《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标准卷》,内置执纪执法注释,做到有疑难就有方案、有问题就有答案,让新手能快速上手。

“通过参照指引,我们形成了‘先准确定性,后依据量纪情节确定最终处分档次’的逻辑,有效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办案质效显著提升。”西安市灞桥区纪委监委一位办案人员介绍,在此前查办的一起案件中,他们将党员干部违纪事实与指引提供的定性要点逐一对照,最终明确了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性质。

“对涉案人员、涉案财物、同步录音录像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就近年来案件审理时发现的一些问题,西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于2025年11月编印完成《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指引》,有针对性地解决疑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

“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规范、统一标准尺度。唯有以标准化建设破解实践中的不规范难题,才能切实筑牢案件质量根基,真正实现案件质效的系统性跃升。”西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西安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定证据、程序等方面的指引完善制度机制,破解案件查办中的难题和新问题,推动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高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纵横”协作“关口”前移

“这起案件前期的事实已经很明晰,但要注意追责对象的精准性以及相关责任的划分。”2025年11月5日,西安市长安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董思贤接到滦镇街道纪工委办案人员的电话时提醒道。

董思贤所在的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长安区的4个街道纪工委,对其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对立案必要性实质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存在办“凑数案”倾向的及时指出纠正。

镇街纪检监察机构往往存在办案人员不足、办案能力不强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基层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加之案件审理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案件质量的提升。西安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从立案到处分决定执行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全链条责任压实,既通过纵向上下联动,由联系纪检监察室对案件进行内部审理,提出拟处理意见;又通过横向强化合作,让更多审查调查干部参与审理工作,加强了查审双方的沟通,形成了工作闭环。

10个月前,蓝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韩萍萍承担“预审”的任务后,多了一个身份——内控专员。“我们对第五纪检监察组、3个镇纪委审查调查终结的案子进行先行审核,主要围绕案件程序、取证、处置、文书撰写等方面审核把关。”在韩萍萍的办公桌上时常放着厚厚的工作笔记,里面详细记录着案件审核的情况,可以随时将审核出的问题向办案人员逐一反馈、逐一销号整改。

2025年3月,蓝田县纪委监委筛选8名纪检监察室干部作为内控专员。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有案件均由内控专员审核后再交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如今这些内控专员已初审案件9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

“内控专员相当于初审、预审,‘关口’前移先解决一些问题,到了案件审理室又能解决一些问题。通过案件承办部门、内控专员、案件审理室相互联动、严格审核,有效提升案件质量。”蓝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成书琦说,“我们还将全县19个镇街划分为4个片区,由案件审理室根据片区平时的办案质量‘结对式’包抓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工作,‘一对一’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完成后填写《协审案件审批表》才能移交至案件监督管理室。”

为案件“全面体检”

前不久,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殷宏斐和同事们刚结束了2025年的最后一轮评查。“在大家眼中,每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好比是一次‘全面体检’,我们现在就是专门在这儿给案件做‘体检’的。”

西安市纪委监委为了进一步严把案件质量关,于2025年5月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该办公室以专班模式运行,通过“日常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案件查深查透。同时,通过专班化模式吸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干部和基层业务骨干一起提升能力水平,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代训”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西安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评查了各区(县)纪委监委、派出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和市管企业、市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所办案件620余件,形成8期评查专报。

“我们延伸评查链条,将评查内容向前延伸至线索办理各个环节,向后覆盖至‘案结事了’各项工作,既评查实体,又评查程序;既评查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又评查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质量。”西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清晨说,“我们对手续不够完备、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其他问题,深入剖析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可操作、能复制的建议,助力案件承办部门精准纠正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具体的评查过程中,西安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定期评查与专门评查、全面评查与重点抽查、自行评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西安市长安区纪委监委2025年全年常态化评查案件121件,开展季度集中评查3次、重点领域专项评查3次。蓝田县纪委监委在常态化评查的基础上,将自查与评查相结合,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由案件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对审查调查卷进行自查、打分,由案件审理室对全部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加上内控专员填写的《内部审理审批表》,结案的同时自查评查工作也同步完成。

评查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及时召开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会,压实办案部门整改责任,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西安市长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瑶介绍,针对整改问题性质不同实施“双色预警”机制,将程序违法、事实不清等严重问题划为红色预警,立即启动复查复审程序,限期整改到位;将文书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一般性问题划为黄色预警,明确整改期限,跟踪督促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作为办案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依据,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比如,此前查处涉及城管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7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针对全区执法领域案件多发的情况,专门部署在综合执法系统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区城管部门及各街道开展以案促改,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永明说。3年来,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50余份,并在每年年初召开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对账”,防止“打折扣”“打白条”。

“高质量案件查办既是彰显纪法权威的核心支撑,也是回应群众期盼和锻造铁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杜绝‘评归评、做归做’的形式主义,注重案件质量评查成果的应用与转化,真正通过高质量案件查办推动治理效能提升。”西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符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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