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结果债台高筑、泥足深陷。罔顾纪法,铤而走险,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信用卡中心原客户经理马某某在警示教育片中作出深刻忏悔。
在该案核查过程中,西安市临潼区纪委监委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纪委组建联合审查调查组协同作战,有效发挥了该区纪委监委在措施使用、谈话突破、性质认定等方面的专长,以及分行纪委熟悉业务及涉案人个人情况的优势,快速查清违纪违法事实,该案从联合审查调查到移送司法机关用时不到3个月。
马某某案也是临潼区纪委监委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纪委联合查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告捷后,双方再接再厉,又联合查办了3起案件。在此过程中,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协同发力的规范化协作模式逐步成形。
2025年6月,临潼区纪委监委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纪委签署《企地纪检监察协作共建协议》,将案件查办中的成熟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并逐步拓展到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日常协作、信息互通等多个层面。这也标志着两家单位的合作从个案协作、临时联动,迈入机制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新阶段。
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正规化的铁军队伍。实践中,两家单位将队伍共建作为企地协同的支点,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临潼区纪委监委借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纪委的专业优势,为纪检监察干部开设“金融知识小课堂”,重点讲解信贷业务、资金查证、证券期货等专业知识,提升干部查办金融领域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案件能力。分行纪委则比照地方纪委监委模式优化了内部机构设置,并将赴地方纪委监委跟岗锻炼纳入新入职干部培训计划。
双方还通过联合开展培训、党建交流、联学共建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很快,队伍共建的成效,在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原副行长罗某某案查办中得到充分体现。
“罗某某以市场化购房优惠等形式,掩盖其收受信贷客户好处的实质,具有较强的伪装性和欺骗性。”临潼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罗某某案的查办过程中,联合审查调查组通过梳理信贷领域监管政策和建行内部规章,针对请托事项、利益输送链条、行受贿主体等关键问题抽丝剥茧,不仅查清了罗某某的违纪违法事实,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打消其顾虑,使其真诚认错、悔错、改错,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临潼区纪委监委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纪委牢牢把握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相互交织、重大违规与金融腐败相伴相生的特点,将信贷、集中采购等重点领域案件查办与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既围绕审查调查对象查清事实,又从制度、监督、责任等方面找问题,紧扣案件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方面做好“后半篇文章”,拓展案件查办深度。
将临潼区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善建清风”廉洁文化阵地相融合,联合策划廉洁主题党日等活动;共同分析“四风”问题在本地区、本行业的新表现、新动向,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围绕金融支持服务“两重”项目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企地协作的优势,正在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