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7日至8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委党组坚持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动员会,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委全体党员干部都能够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标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推动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期间召开的11次党组会均将整改有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扎实推动落实。委党组书记、主任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整改并及时掌握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委党组其他成员和厅级领导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带领相关处室盯住问题抓落实。
(三)统筹协调推进,集中整改落实。委党组按照“对标整改、全面认领”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句剖析反馈意见原文,逐项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将整改任务梳理细化分解,结合实际提出了155条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三个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对账销号,确保了各类问题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四)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落实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任务、时限及分工。注重把巡视监督和日常监督贯通起来,把巡视整改和以案促改、驻点监督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全面督导,先后参加委党组巡视整改有关会议11次,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委党组严格落实“周汇总、月报告”机制,深入机关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五)夯实制度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委党组坚持从打基础、管长远着手,既重点解决好当前问题、也注重化解好深层次矛盾,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党建、日常管理等各类制度措施10余项,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对照各类法规制度和工作要求,梳理形成了省民宗委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轻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处室)学习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效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学习的通知》,不断提升理论学习成效。二是巡视整改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对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下发《通知》,要求个人加强自学和补学,并已完成补学任务。四是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制定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注重理解掌握、加强研讨交流,不断提高理论学习质量。五是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学习。举办延安精神暨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持续深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指导各党支部落实“周学周会”要求,组织开展理论测评。
(2)关于“联系实际不紧密,与民族宗教工作扣得不紧”
一是注重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及干部讲台作用,整改以来,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举办干部讲台2期。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每人均认真撰写了1篇理论研究文章。三是2020年12月,组织召开全省宗教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调研座谈会,研讨交流工作经验,评选表彰优秀调研成果24个。四是认真落实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处室扎实开展小问答、小测评,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开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举措不多”
一是2020年12月,组织召开全省民族工作委员单位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明确委员单位职责任务,推动各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民族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主动协调指导相关地市将嵌入式社区环境建设同少数民族聚居区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有机结合,积极协调发改部门谋划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重大项目,争取编入“十四五”规划。三是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呼吁,进一步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力争将“推进形成互嵌式社会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四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研究制定了2021年开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关工作计划,积极筹划设立全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协调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试点工作。我省4项工作成果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经验,得到中央有关部委充分肯定。五是持续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少数民族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和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经商群众“民族团结交往交流”活动。六是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商洛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开展工作调研,两次向各市发文,积极推动涉及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逐级列入各级“十四五”规划。目前宝鸡、安康、商洛等市的6个项目已报送市级发改部门并积极争取列入省级项目规划。七是在2021年工作计划中安排开展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民族乡村振兴暨产业升级培训,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等方式,在三个回族镇培养壮大农业技术带头人,促进农民增收。
(4)关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举措不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向全省民族宗教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宗教界在讲经讲道中主动融入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是指导宗教界不断巩固深化宗教事务“六个管好”要求,落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五年规划。会同省委统战部印发《关于在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三是2020年10月,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双月学习暨季度恳谈会,专题辅导《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组织交流发言。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通过举办政策法规培训、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研究具体措施。四是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讲经交流会、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10期。截至2020年12月底,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均已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五是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对外交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全省民族宗教界主动捐款捐物2100余万元,大慈恩寺捐赠负压救护车等善举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5)关于“督查整顿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不彻底不坚决”
一是向各市(区)下发《关于协助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有关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各地进一步巩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效,加大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二是组织开展宗教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调研,对基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审批、登记、取缔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2020年9月2日至10月23日,分陕北、关中、陕南三个批次举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380余人。
(6)关于“依法管理宗教团体不够有力”
一是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深入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召开双月学习暨季度恳谈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八巡视组相关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指导省佛协召开全省佛教第八次代表会议,省天主教“两会”召开全省天主教第五次代表会议,顺利完成省佛协、省天主教“两会”换届工作。三是完善全省性宗教团体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调整考核重点,于12月底前完成了考核,督促其根据考核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四是督导宗教团体加强教风建设,及时惩处违反法规制度和教义教规的教职人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还不够实”的问题
(7)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还有差距”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2次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2020年11月2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次学习《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审议《省民宗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以党组文件印发。二是全面理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关系,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审议印发《省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三是印发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系列答疑解惑资料,组织机关干部参观“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观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身边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四是指导各处室和宗教院校指导中心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在月度点评会上汇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是2020年12月,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永葆政治本色”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教育辅导。
(8)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足”
一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各处室坚持在月度点评会上汇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委党组印发《省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省民宗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三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教育谈话相关规定和《省民宗委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四是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2.关于“监督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
(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投入日常监督精力不平衡,关注驻在单位工作多,研究其他综合监督单位工作少,对上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没有持续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关于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积极探索推进政治监督实效,完善驻点监督方式方法。二是对上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对照责任清单,督导委党组及时纠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上轮巡视反馈后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和移交党组的2个信访件,已督促委党组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审计中发现往来挂账问题,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派专人协助调查。三是督促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每月分析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并向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报送月整改情况报告,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高质量落实。
(10)关于“指导机关纪委结合重要节点、重大事项开展日常监督不够,红脸出汗未形成常态”
一是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指导督促委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二是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三是2020年12月21日至25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各综合监督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四是督促委党组及时做好清理违规多占住房工作。五是指导委机关开展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法规政策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六是指导委机关纪委建立了近年来接到的案件工作台账。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的问题
(1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2018年以来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相同,目标任务与岗位职责不挂钩。2019年统计第七批团结进步示范区情况使用2018年数据。全省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数据多次统计、问题重复报送等问题”
一是根据处室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差异,指导各处室和宗教院校指导中心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从2021年起,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二是2020年以来,已对我省全部批次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以及历次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评选工作的具体信息及时进行了全面更新。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促落实,对其他方面工作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综合应用平台作用,及时收集更新完善15类基础数据信息。利用专题培训时机,指导各市(区)用好平台,做好数据整理、录入等工作,现已完成2020年度数据更新。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一是在《省民宗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班子成员按要求填写《记实手册》,党组书记定期检查,落实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责任要求。二是2020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审议《省民宗委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三是持续抓好月度点评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点评督查力度。四是党组书记为机关全体党员讲党课,分管领导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
(13)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还不够严格”
一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落实措施,修订省民宗委《党组会议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等进行深入自查,积极参加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抓好整改。委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四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14)关于“谋划党建工作用心用力不够,支部建设不规范”
一是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谋划党建工作20余次,在月度点评会上,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汇报、同研究、同部署。二是全面完成机关党支部设置调整优化,党支部数量由7个调整至12个,宗教院校指导中心党支部于2020年10月底按期完成换届。三是认真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进一步推动落实。四是全面核查党费交纳情况,各支部均能按照核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民宗委“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5)关于“空编、空岗问题长期未解决”
一是通过招录或选调,按照干部年龄层次逐年补充人员。2020年选调1名干部到宗教院校指导中心工作。二是研究出台《全省性宗教团体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岗位设置、聘用程序条件、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三是研究制定《省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和全省性宗教团体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调整聘用工作方案》,对7名符合条件的事业人员晋升了岗位等级。
(16)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一是2020年,遴选了1名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2021年,已协调省委组织部,再遴选优秀干部1名。二是研究制定《省民宗委干部轮岗办法(试行)》,加强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2020年共轮岗干部22名(含选拔使用),占委党组管理干部总数的42%。三是2020年,选派机关干部和市县民宗工作部门干部10批共35人次参加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和国家民委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2020年,委机关举办干部讲台6期,委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等7名同志分别向机关干部讲解公文写作及民族宗教有关内容。
(17)关于“对市县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力度不大”
一是2020年10月份以来共选派以市县民族工作部门班子成员为主的3批21人次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参训。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陕西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5)》。三是分关中、陕北、陕南三个片区进行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民族宗教干部380人,做到市县全覆盖。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不扎实”的问题
(18)关于“整改责任没有夯实”
一是针对上轮巡视未按要求建立巡视整改“三个清单”和整改台账的问题,在本次巡视整改中,按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深入抓好整改。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通知要求,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统筹合并召开,委党组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抓好整改。
(19)关于“整改问题没有见底”
一是针对上轮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的“清理机关干部职工长期占用过渡房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移交信访件未整改到位的“关于东门外过渡房和有关同志住房”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2名干部已腾退多占住房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采取沟通劝解和法律措施并用的方式,收回东门外一套被占近20年的过渡房。二是针对审计发现未整改到位的“未挂账的往来款项”问题,已对未挂账的往来款项逐一进行了核查,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通过查找历史票据、梳理成因,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咨询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对符合对冲或核销条件的10笔款项提出意见建议,对历史原因复杂、目前难以解决的2笔款项继续寻找解决路径。三是针对审计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家属院小区门面房租金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问题,按照非税收入审批程序和“非税收入系统”流程,向省财政厅有关部门申报上缴2020年家属院门面房租金,已完成缴费票据的审批和开具。因2020年底省财政厅新的“非税收入系统”上线后与银行对接还不够流畅,资金将在2021年初划转国库,家属院门面房租金执行“收支两条线”已基本完成。四是针对审计发现未整改到位的“未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问题,修订了《省民宗委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印发执行。
(20)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不全面”
一是经核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当前主要是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相关问题深入整改落实。二是已将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与此次巡视反馈问题一并建立“三个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认真做好各类问题全面整改。
2.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存在缺位”的问题
(21)关于“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与原省民宗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交接和衔接断档,持续跟踪督促整改不够。督促落实中央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对全省部分重点寺院进行财务审计的整改工作还未开展”
一是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原驻省民宗委纪检监察组移交资料,对移交资料中涉及上轮巡视整改有关情况不完整的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调阅档案,进一步厘清有关问题情况并督促整改。二是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委党组加大工作力度,督导各市(区)制定重点寺院财务审计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委党组将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对已完成整改和长期坚持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研究、科学施策,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整改到位。
(二)强化自身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把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传导执纪压力,持续改进作风。注重以制度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促进工作提升。注重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改进工作、完善措施,积极谋划组织好2021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努力在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
(四)坚持常抓不懈,推动长效落实。委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职责担当,努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同时,将巡视整改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带领全委党员干部职工勠力同心、埋头苦干,用实干和奋斗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3916617;邮政信箱: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8楼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邮编:710006;电子邮箱:sxmzw_2021@126.com。
中共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