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文物局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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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7日至9月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文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整改。巡视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成立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利同志担任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魁英同志协助罗文利同志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其他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组织推进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由周魁英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巡视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措施责任分工清单》,形成了4类97条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个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实行台账管理,为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整改效果。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周例会推进制度,对标巡视反馈意见,及时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结合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到机关处(室)、联系单位督导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11月19日省纪委监委对我局巡视整改工作检查指导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加快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坚持统筹推进,扎实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把筑牢思想基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会全精神,组织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0余次,在省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3篇。二是狠抓党员学习教育,及时安排部署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员理论学习情况的检查抽查,编写《陕西省文物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并印发局直属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三是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制定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相关制度,加大旁听指导力度,并对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加强“学习强国”APP的学习运用,党员平均积分位列省直文化系统前列,2020年局直属系统在“学习强国”上稿412篇。

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编制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发放至局系统干部及时组织学习。二是组织开展《秦始皇陵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统筹协调做好秦始皇陵博物院改造提升工程;配合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推出“红旗漫卷——陕西革命旧址云上展”,积极筹办精神标识展等系列展览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开好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巡视指出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落实领导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3.关于“在把方向上,从政治和战略高度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努力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强国建设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召开的全省文物保护大会精神,编制《陕西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推动文物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修订了《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指导各地市开展地方文物立法工作。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商洛、安康等市分别制定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市文物保护大会。三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标识保护和文化地标建设,黄帝陵边坡抢险加固方案已经批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铜车马博物馆建筑主体施工;组织编制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建议稿)》,已上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4个长城段落入选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首批名单,4个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红石峡段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四是指导延安市编制公布《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延安革命文物保护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4.关于“在管大局上,缺乏对全省文物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的问题。

一是向省政府提出建立“陕西省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建议,已获省政府批准。二是推动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省公安厅连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鹰”之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召开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推进会。三是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制定《陕西省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四是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测绘局沟通对接,完成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区121处的地形测绘,完成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方案设计和国家志愿者参与田野文物安全巡查试点工作。

5.关于“在保落实上,对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商洛大云寺违建破坏文物环境的问题,经我局与省住建厅、商洛市政府等多部门联合调查处理,违章建筑已被降层处理,文物环境得到恢复,国家住建部已撤销挂牌督办。二是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违建问题已整改完毕,西咸新区管委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涉及违建的相关企业予以行政处罚。三是指导西安市文物局加快实施明秦王府南城墙西侧段遗址保护砌体加固工程,该工程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工。四是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分两期组织了全省市县(区)文物局长培训,从2021年3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2年的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治理行动,积极督促市、县(区)党委政府落实保护文物主体责任。

6.关于“文物领域风险防控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查找我省文物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将文物安全纳入市县区政府年度考核负面清单,配合市县区政府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警务室50余个,联合省公安厅治安局共同开展文物公安联合巡查行动。三是建立10项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修订完善文物保护建设项目审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6项。

7.关于“文物保护相关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应对不力”的问题。

一是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合作,建立涉陕文物舆情预警机制,加强对涉陕文物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应对;进一步加强对省文物局官网、汉唐网的管理。二是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对各直属单位确定的网评员实施统一管理,加强了对网络舆情的监测预判。三是组织召开网站集约化管理座谈会,完善了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引导机制和新闻发言人与媒体双向沟通机制。2020年12月2日,我局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大厅举行了“切实加大陕西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新闻发布会。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8.关于“党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在处理违纪问题上动真碰硬不够”的问题。

局党组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认真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党员干部受处分有关情况在局直属系统进行了通报。

9.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业务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局领导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三是加强对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0.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直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定期述职制度,及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局党组通过细化监督事项、面对面约谈、主体责任告知、提醒督办等方式,推动直属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落实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线索必核,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1.关于“警示教育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对直属系统近年来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抓好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局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参观省纪委监委组织举办的“殷鉴不远警钟长鸣——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组织举办“秦风颂廉——陕西廉政文物展”,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廉洁从政的思想认识。三是发挥红色资源优势,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广电集团联合制作廉政主题纪录片《本色》。

1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我局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把握关键环节,推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强化权力监督,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13.关于“内设纪委作用发挥明显不足”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二是指导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党委迅速调整领导分工,明确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落实纪委书记责任。三是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结合直属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将纪委委员由原来的5人增至7人,增强了纪委工作力量;经省委编办批准,为局机关增加机关纪委书记(正处级)岗位。四是举办局直属系统纪检干部和支部纪检委员培训班,不断提升局直属系统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执纪水平和工作能力。

1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局系统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陕西省文物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做出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修订完善了《陕西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文保专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能。

15.关于“形式主义突出”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执行精文减会、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文管理有关制度,严格发文审核审查程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16.关于“调查研究重‘形’不重‘效’”的问题。

局党组统筹安排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检查和督导工作,提高下基层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调研质量,围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点难点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调研工作纪要,制定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跟踪抓好落实,2020年重点调研课题已完成,局主要领导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委宣传部、省委研究室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文物局2021年度调研工作计划》。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方面

17.关于“改革创新本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考古工作,深化文明起源和发展研究,组织指导“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国家课题研究;组织实施杨官寨、芦山峁、石峁等“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指导编制《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十四五”考古工作发展规划》。二是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完成《陕西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召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推进会。我省4处长城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一期工程)列入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增加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三是加快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延安被公布为第一批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延安13个县区全部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落实片区省际合作机制,加强与陕甘片区、川陕片区的合作,与宁夏、甘肃、四川、重庆等省市区文物部门分别签署“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组织编制《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启动对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延安革命旧址保护项目的集中评审工作,目前已经完成47个项目立项和56个方案审批,立项申请国家专项资金4465万元。为志丹县保安革命旧址争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2000万资金支持。四是发挥省级博物馆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加强市级博物馆和特色行业博物馆建设,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县级博物馆,扶持特色村、社区建设社区博物馆。

18.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的问题。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共陕西省文物局党组议事规则》,对会议议题确定、会前调查研究、酝酿沟通、决定事项督办等程序进行明确规定,杜绝临时开会临时通知的现象。修订了会议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努力提高决策质量。

19.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程序,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民主生活会议质量。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对直属各单位党组织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督导。

2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组织编印《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政策学习资料汇编》,修订完善了《陕西省文物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严格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坚持“凡提四必”,不断提高干部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21.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组织局直属系统干部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提高局直属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修订完善《陕西省文物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局直属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22.关于“党组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局党组成员按照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的要求,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局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大对基层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传帮带力度,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3.关于“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一是将党建理论知识编印成册,印发局直属系统各单位学习。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对基层党支部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督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四同”。三是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通过巡视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我局在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四)在“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24.关于“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认真梳理主题教育检视以及上次巡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本次巡视整改工作贯通整改,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和领导班子成员整改责任清单。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行,抓好整改落实。

25.关于“监督责任抓得不紧”的问题。

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省文物局党组会及整改工作推进会,参与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审核,及时完善有关整改工作清单、整改台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26.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聚焦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提升党性觉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把局机关建成“一个带头、三个表率”的模范机关。督促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对机关支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十佳主题党日活动”评选,营造抓党建促业务的浓厚氛围,努力做到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持续深化用力,推进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合力攻坚的整改思路,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推动陕西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严肃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坚持强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级党组织书记集中精力抓党建,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支持和领导,不断提高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三)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按照确定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进一步把巡视整改融入文物工作全过程,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对巡视整改中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加强关于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完善制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汇集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360134;邮政信箱: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邮编:710061;电子邮箱:wwj_gk@shaanxi.gov.cn。

 

 

中共陕西省文物局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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