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神木市委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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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5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神木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动履职担当,扎实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市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办理组、组织人事工作整改组、督查督办组,负责巡视整改材料简报、联络协调、整改督查等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进度有人抓。

(二)迅速传达学习。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巡视反馈意见和相关领导讲话,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迅速组织学习,在全市营造抓整改、抓落实、抓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巡视整改。及时公开巡视信息,在神木市新闻网发布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神木市委反馈情况》。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拟定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神木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56条。

(四)抓好督促落实。市委持续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推进力度,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各阶段整改任务,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在思想上再重视、举措上再加强、行动上再提速。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抓好督导推进,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具体问题,压实整改责任。

二、加大整改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不够全面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成效不明显。

一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明确了学习内容、开展形式等具体要求。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常委班子带头作出表率,组织集体学习11次,开展集体研讨活动4次,举办神木大讲堂3期。三是巩固提升学习效果,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测试工作的通知》,启动旁听测试工作,压紧压实学习担子。目前,已对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西沙街道开展了旁听测试。

(2)联系实际不紧密。市委至今尚未出台贯彻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对长城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重要任务,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榆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了23个方面91项具体任务。二是扎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工作,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7次,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8次,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6次。三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神木落地落实。四是长城保护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长城保护工作4次,通过长城保护重要议题2个。五是加大长城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长城保护知识进行重点宣传。以神木市文化旅游节为契机,联合中国长城学会召开了长城保护大会,举办了长城保护论坛,开展了“爱我祖国·护我长城”文学创作大赛等系列活动。六是落实长城保护措施,按照长城保护“四个一”管理机制,每月至少巡查4次。加强长城周边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增设标志碑27块、根界1210桩、保护说明牌250块。启动了神木市境内长城现状摸排工作,建立了长城资源数据库。七是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制定了《神木市文物法人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严查文物违法行为。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执法人员、长城保护员128人次。

(3)推动工作不扎实。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至今未能有效解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不够到位。

一是委托西安交通大学专家团队对神木市创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系统评估,后续将按照评估意见加强相关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作用,将生态办由发改科技局调整至市委办,理顺了工作机制。出台了《神木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方案》,明确了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切实加强能耗双控工作,完成能源综合管控平台建设,实现线上反馈、全程监管。目前全市177户重点用能企业,已有100户成功上线。按照《节约能源法》等要求,严格新建化工项目节能审查,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四是出台了《神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五是调整了神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党政主要领导分工包抓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专班侦办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六是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力度。截止目前,相关涉黑涉恶案件累计收缴冻结资金共计约1.67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无“打伞破网”案件进行了再次翻查,未发现漏罪漏人问题。

2.关于“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4)把方向站位不高。未完全适应撤县设市职能转变新要求。

一是结合神木发展实际,编制了《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神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了“三区两家园”发展目标,为神木未来发展擘画了蓝图。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出台《神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支持华和实业、青创孵化器等企业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启动运营西安(神木)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不断增强神木科技硬实力。三是针对新石器无人车厂、凌天智能机器人等新引进高科技项目,做好资金、环境、政策保障,确保项目进得来、留得住。

(5)管大局能力不强。民间融资遗留问题处置不够有力。

一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了翻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重新侦查。二是制定完善处非工作机制,出台《涉案财产处置兑付实施细则》《涉案财产保管制度》等制度。推动涉非信息公开,以案为单位建立80余个微信群,所有涉非信息通过微信群公开发布。向社会公布涉非案件线索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非信息。三是加强涉访维稳工作。针对重点案件设立信访维稳专岗,做好涉非案件重点信访人员联防联控工作。

(6)作决策把关不严。

一是严格落实《神木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优化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多方论证,审慎决策,提升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启动“市情民情大调研”活动,现已征集调研意见317条。二是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基本建设项目2021—2023年滚动项目储备库,共储备项目564个。三是把牢项目“入口审批关”,对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了再明确,提升项目审批科学化、精细化水平。2021年以来,召开项目领导小组审查会议22次,组织专家现场踏勘9次。四是严格执行《神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实施细则》,实现项目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五是加强对文旅产业的顶层设计,编制《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与榆林学院签署了校企合作框架协议,成立榆林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做好文旅人才引入、培养工作。六是全面梳理文旅集团现有项目,做好评估分类。城市候机楼、神木味道等10个项目成功投入运营。中国石峁遗址(高家堡古镇)游客服务中心计划2021年10月投入试运营。石峁艺术精品酒店工程项目完成土建相关工程,计划于2022年5月投入试运营。美丽乡村新华塔精品民宿示范项目(二期),已组织邀请专业企业进行了商业进场调研。高家堡老房改造项目,计划2022年内投入运营。杨家将武术开发研究及黄河生态旅游石头景观带概念规划项目、神木塞外风光景观带策划方案项目等6个前期项目,已转化为文创产品进行展示销售。七是市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对文旅集团有关项目的审批程序、招投标情况正在进行核查。

(7)保落实力度不大。在推动“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扶贫产业质量上仍需提升。

一是对“十三五”规划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实施重大项目151个,按进度推进121个,推进率达80%,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调度推进机制,落实《神木市项目管理智慧云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神木市基本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对项目投资推进较慢的,及时向包抓市级领导预警,督促包抓负责人做好调度推进,确保项目落实不打折扣。三是加大对东过境线项目的督导调度力度,确保工程进度按既定计划同步实施。四是制定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严格执行《榆林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实现对大中型酒店、学校食堂等经营行为实时直播,倒逼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等环节科学操作、规范运行。五是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立案15起,结案13起,罚款10.65万元。六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在北部风沙草滩地区集中发展牛羊养殖等规模农业,确定了12个新增能繁母牛和8个肉羊整村推进示范村,推动畜牧产业做大做强。在中南部黄土丘陵地区重点发展小杂粮、中药材为主的特色农业,2021年种植小杂粮4万亩,中药材1万亩。在“一河两川”地区及城郊发展设施农业,新建160亩日光温室,50亩蔬菜大棚,维修改造433座日光温室,215座蔬菜大棚。七是巩固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44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村137个,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乡村环境。八是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贯彻落实《神木市农业革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建3万亩标准农田和3万亩宽幅梯田。九是做大做强已脱贫村集体产业,2021年,累计向已脱贫村安排优质项目30个,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3.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8)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加快能源化工高端发展,主动对接氧化物TXP柔性显示、超级电容电动车等项目,积极引进煤化工上下游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实现产业链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双提高”。二是培育壮大新型产业,依据神木电网负荷条件,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产业。依据产业需求,鼓励、支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三是兰炭产业升级转型加快推进,2021年,18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拆除落后产能设备68台,正在拆除27台;积极推进兰炭产业特色园区、高新区等兰炭废水处理项目,力争年底前所有园区兰炭废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推广采掘智能化、远程监控等技术,加快21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进度。四是不断提升一、三产综合实力,加大对联户经营、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推广企村共建、乡村旅游等发展模式,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编制了《现代物流业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等规划,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9)创新发展投入不足。

一是成立神木市加快补齐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尽快扭转R&D投入相对不足现状。二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研发投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工作实施方案》,按行业安排分解任务指标。目前,正在对337户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进行摸底。

(10)绿色发展问题突出。污染防治力度不大,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

一是制定出台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权责清单》《神木市2021年铁腕治污四十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职权依据、责任事项依据,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排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情况回查制度,对屡教不改、敷衍整改等违法行为,引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坚决制止。定期开展案卷评比评优,总结典型案例、亮点成效,在官方网站公示案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大对相关企业人员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碳市场数据报送、失信企业警示约谈和信用修复等培训会议20余次。三是加快城区雨污分流管网的规划建设,窟野河河堤两侧滨水生态修复及配套系统工程已启动。滨河新区、铧山片区等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剩余城区部分路段在市政道路改造过程中一并实现雨污分流。四是对贺家川镇某砂厂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已经结案,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组小组长诫勉谈话处分。五是自然资源局与各镇街进一步加强了协作配合,完善了联合打击、取缔工作协作机制。2021年以来,已开展相关检查25次。

(11)城乡差距持续拉大。

一是大力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在高家堡等镇种植小杂粮4万亩,推广种植中药材1万亩。推动畜牧产业做大做强,根据能繁母牛扩群增量和增加肉羊存栏的实施细则,引进种牛3000头、种羊8820只。推进设施蔬菜提档升级,计划新建160亩日光温室,50亩蔬菜大棚,维修改造433座日光温室,215座蔬菜大棚。二是持续开展“双培双教”,加大农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2021年,扶持高素质职业农民304名。三是认真落实《关于整市推进“三变”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2021年计划新推进“三变”改革村135个。四是研究制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保持小额贷款、“雨露计划”等帮扶政策延续性。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新增公益岗位人员98人。畅通扶贫产品销售渠道,17家供应商的52种扶贫产品通过国家认定,12家供应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5家供应商入驻陕西扶贫空间,全市布设专柜22个,建成专区6个、专馆2个,累计销售扶贫产品1万多份,销售额达500多万元,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4.关于“重大风险化解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安全生产大局。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3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2次。三是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市79户危化生产企业完成了安全风险评估,建立起了“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四是针对季节特点和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2021年,累计检查企业1156户(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534项,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79起。五是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2021年累计检查1031矿次,下达执法文书338份,排查隐患1601条,责令停产整顿5矿次,巡查停产矿井56次。六是充分利用火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广告牌、电子广告屏播放安全宣传短片,在各类媒体平台推送安全生产工作稿件50余篇,专题报道10余次,推送安全提醒短信20万条。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2021年,培训从业人员300余人。

(13)化解复杂矛盾不够有效。神木已形成了600平方公里的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市委市政府在处置相关问题上仍需提升。

一是市委、市政府将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任务,加大调研论证、政策研究力度,落实市级领导包抓制度,全力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二是3个应急排险示范项目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原则上同意并由榆林市政府修改后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备案。目前,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修改应急排险示范项目方案,剩余项目的应急排险方案已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编制。

(14)涉众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一是做好信访线索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相关镇街、部门迅速核查了问题线索。二是创建“神木信访”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信访知识,提升群众对信访制度、规则知晓率,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表达信访诉求。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出台了《神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强化重点部门主要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抓责任,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政法专项目标责任考核。目前,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90%以上已经化解,剩余案件化解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五是引导、鼓励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各类招聘考试,实现长期稳定就业。2021年,有9人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实现稳定就业。六是全力保障“白领派遣”人员福利待遇,上一年度工资以及取暖、降温、工会等福利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明显不足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落实定期听取汇报等制度不够到位;主动抓巡察工作意识不强,巡察干部配备不足。

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工作汇报,后续将常态化落实,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神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规范了工作程序。三是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专员均已配备到位,现有3名巡察专员岗位暂时空缺,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尽快配齐。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1个,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针对神木市委上一轮巡察中在教育行业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计划于近期开展教育行业“四风”专项整治。

(16)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汇报、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均已听取了分管部门、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并通过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到分管单位讲党课等方式,加强了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工作。

(17)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一是根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按照主体责任考核各组排名情况,明确8个排名末位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修订完善了《神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夯实了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通过发送廉政警示提醒短信、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工作。2021年,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625条,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30余批次。

(18)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扎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以建议或希望代替批评意见。

一是市委常委班子对《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等进行了再学习、再深化,并结合季度督查工作,对全市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二是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根据剖析问题情况,制定出台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压实了整改责任,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效果。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9)政治监督意识不强。

印发了《神木市纪委监委2021年政治监督工作安排》,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神木市委重要工作部署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加强换届政治监督工作,为6236名村(社区)拟推荐候选人进行了廉政审查,发现不符合推荐资格的候选人87人。认真贯彻执行双重领导体制,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向榆林市纪委监委回复调查报告9份,向市委提出立案请示9份、请示初核报告5份。

(20)同级监督尚未破题。

一是2021年,市纪委监委列席11次市委常委会,2次市政府常务会,2次国有资产监管领导小组会,不断加大对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力度,做好“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二是市纪委监委及时向市委传达汇报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村“两委”换届、“四风”问题等专项督查,强化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全程指导和精准督查。三是市纪委监委开通了“四风”举报直通车,公布“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21)日常监督不到位。调查研究、政治生态研判、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运用不全面,抓早抓小成效不足。

一是不断加强日常监督,2021年市纪委监委,围绕巡视整改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工作日打麻将等歪风邪气开展了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调查研究,形成政治监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调研报告4份。二是不断丰富警示教育方式,在春节、元旦等节假日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625条,组织12个重点部门(行业)的负责人进行了节前廉政谈话。对2020年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对测评为三类的公共服务窗口、执法监督部门等15家单位予以约谈。

(22)聚焦关键少数不够。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建立科级干部线索专门台账,2021年以来,查处科级干部10件21人,占比17%。二是坚持“一案三查”,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深究案件根源,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予以问责,目前已对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23)“刀刃向内”勇气不足。

一是以“放黑煤”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大“一案三查”力度,针对能源系统“放黑煤”违纪违法问题,对时任能源系统纪检组组长给予问责处理。二是印发了《神木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镇(街)监察组、市属国有企业纪委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关于“廉政风险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4)顶风违纪问题依然多发。

一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集中整改期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23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162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31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11人次,实现了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二是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21年以来累计通报13批次41案74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了农村基层廉政警示教育巡展活动,组织3000余名新任村组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组织镇街、部门等参观神木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30余批次。

(25)重点领域问题反映强烈。

一是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矿产、土地等重点领域监督工作。2021年,完成货物、服务招标采购报备169项,工程招标采购报备182项,查处3案16人。二是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对在工作中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备案。三是与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十条禁令》承诺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4.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四风”问题花样翻新。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2021年以来,申报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8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春节、五一等期间,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茅台酒专卖店进行了排查,深入酒店、会所等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参与高档宴请等行为。

(27)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精简文件未见成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近三年发文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了《神木市2021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从严规范督查考核行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严格发文必要性审核,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市本级发文数量。

(28)调查研究重“形”不重“效”。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重点调研课题管理、调研考评评选等制度,明确了调研原则、调研方式和调研纪律,进一步提升了调研服务决策、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水平。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扎实推进调研工作。2021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34个,目前完成调研报告12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弱项方面

1.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9)市委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农业农村领域倾注精力较少,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仍需提升。

一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工作汇报,2021年,研究相关议题27个。二是抓好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解决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目前,“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增加养老床位200张”已落实到位,“优化城市公交线路,开通经开区至城区公交线路和高家堡旅游客运专线”“统筹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停车场,新增停车位2000个”等民生实事正在按时间节点迅速推进。

(30)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群众代表等列席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并逐步实现常态化,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

(31)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一是以召开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对标对表《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程序,常委班子成员提出“有辣味”的批评意见132条,自我剖析发现问题115个。二是派出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确保各镇街、各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三是将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目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2)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够。

一是市委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属国有企业超配领导问题的整治力度,对市属国企超配的高管、总经理助理等予以免职。二是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专项研判,持续做好国企干部管理工作。

(33)干部交流政策落实不到位。

已按照干部交流有关政策,对18名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下一步,将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干部交流政策规定,做好人员交流轮岗。

(34)个别单位超编问题严重。

一是已将该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41人划转至党群服务中心,37人划转至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28人划转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妥善解决了该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超编问题。二是以该街道问题为警示,加大对历史遗留超编问题处置力度,将超编人员信息整理成册,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在人员调整时优先从超编人员中进行调配,后续工作严格按照编岗相配原则,从源头上做好控编工作,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出现。

3.关于“党的建设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3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市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问题研究不够,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点评问题跟踪问效力度不够。

一是市委对全市13家国有企业党委(总支部、支部)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企业党建与经营“两张皮”等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了市属国企党组织设置,推动国企党建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市委持续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听取了基层党建、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研究部署。三是结合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点评反馈问题,向各镇街下达了整改督办单,目前,各镇街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

(36)基层党建弱化虚化。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严重,国有企业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制定了《2021年度组织工作要点》,更加注重党建引领发展的实际成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重形不重效”问题整治的通知》,对无实质作用微信群、基层党建上墙内容等进行了重点整治。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计划纳新农村党员380名,对27个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村进行清零。对2133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后备力量进行了培训,推荐19名优秀年轻村党支部书记和后备干部参加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等举办的培训示范班,提高了村干部能力。三是制定了《2021年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书》,推动国有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将发展党员计划重点向国有企业倾斜,国有企业每年发展“双培养”党员不少于2人。四是全面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市326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4.49岁,高中以上学历占比提升了17.07%。

(37)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

一是对存在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零”容忍,2021年通报曝光了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一批次8案8人。二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打造党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目前,公安系统开展政治轮训8期,邀请专家教授进行党史学习等23次,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研讨7次。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认真方面

1.关于“整改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38)市委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抓的不紧。

一是出台了《关于推进神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政治巡察和压实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具体要求。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人员调整,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强化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2021年以来,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2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3次。二是市纪委监委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纳入了2021年党风政风监督重点,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2018年以来,共处置巡视巡察问题线索233件。

2.关于“部分问题整而未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39)上次巡视反馈的“处非工作”“四风反弹回潮”“铧山索道”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持续加大“四风”问题纠治力度,2021年以来查处“四风”问题案件6案6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二是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强处非工作,涉非案件在行政处置、侦查审判以及执行阶段坚持依法办案。三是制定了《神木市铧山索道站错峰检修制度》,组织3名索道职工参加了索道特种设备岗位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了索道科学合理养护水平,为降低停车频率和保养费用创造了条件。通过统计不同时间段乘坐索道出行的客流量分布情况,对索道运营时间进行了调整,尽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四是充分发挥市审计委员会领导作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与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审计单位整改事项回访、检查工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五是迅速推进省委巡视反馈的7个尚未完成整改的审计问题,目前,2018年神木市幸福大道滨河新区段改造工程土地审批等前置手续未办理等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棚户改造项目超工期建设问题已移送纪委监委调查;神木市尚未使用全省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开展业务问题,由于榆林市政务服务平台未使用公共支付系统开展业务,暂时无法推进落实。

3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40)“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够紧密。

一是统筹推进各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的“当下改”与“长久立”工作。在立行立改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解决好制度供给、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神木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对财政支出项目(政策)设立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进行科学评估。制定了《神木市财政局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实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和财政直接评审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中介机构评审行为的监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机制,目前,已经进行了1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2个,印发《督查通报》1期。

三、下一步打算

(一)保持整改力度,提升整改成果。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深刻认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继续做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整改工作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将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靠前指挥,担当尽责,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专班及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指导,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各镇街、各单位在后续整改工作上再发力、再聚焦,确保任务不悬空、工作不留白。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整改质量。以巩固提升整改工作质量为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上来,针对长期整改任务,主动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加快建立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2—8351666;邮政信箱: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党政办公大楼13楼1306室;电子邮箱:shenmuxinxi@126.com。

中共神木市委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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