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西安市高陵区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高陵区委始终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自觉、步调高度一致,确保巡视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扎实部署抓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书记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区级领导和重点部门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和区委第5次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和反馈意见,各常委依次表态发言,研究部署推动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积极动员全区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抓落实。为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区委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综合办公室、民生工作组、纪检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文字材料组、督查问效组),并从区级各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统筹做好全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区委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和巡视组安排部署,扎实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意见分解制定了117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17个牵头单位对照区委《整改方案》任务分工,逐项逐句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制定了各自的《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紧盯任务落实,完善机制抓督导。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3次专题会议和各类专题工作推进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并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进任务落实。区委各常委、区政府各副区长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对牵头整改事项逐一过问、定期督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制定印发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督查问效组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4个专项工作组和17个牵头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了3轮全覆盖式的监督检查。
二、始终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够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追赶超越”目标要求成效不佳,全区“十三五”规划设定目标中,地区生产总值等6项主要经济指标未能如期完成,与追赶对象主要经济指标差距持续拉大。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要有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主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交流。二是高标准编制“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提出了“123456”规划思路,对我区产业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论证布局,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分步实施图。三是持续深化与经开区合作共建。成立西安市高陵区支持开发区协调办公室,编制并印发了《经开区高陵区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议事的原则和程序;定期召开两区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共建区内重点项目落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房屋征迁和群众回迁安置等工作,合力推动共建区繁荣发展。四是提高产业链配套率。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深入走访调研,动员高科技企业申报27家,其中6家企业资质较好,已具备申报条件正在申报,7家企业正在完善并已经开始自行申报,14家企业已邀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深入辅导。用足用好2000万工业发展专项基金,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符合《高陵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企业完成审计、公示工作。召开高陵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大会,对40户工业企业在产值增速、两化融合、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上予以表彰兑现。
(2)对总书记在考察陕汽集团高陵厂区时提出的“要有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等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不够,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指示精神转化为激发干部群众担当实干、开拓奋进的精神动力不够,干部队伍“小富即安守摊子、四平八稳过日子”,全区上下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一是印发《区委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重点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二是持续深化“转作风、强担当、促发展”专题活动,区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全面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实施方案》,检查十九大以来市级重点项目7个,区级重点项目20个,开展督导检查6次。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聚焦“庸懒散慢虚粗”问题,紧盯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件16人,处分8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2件5人,处分2人。
(3)贯彻落实中央专项整治部署不到位。“大棚房”专项整治后,部分复垦复绿土地出现“反弹”,存在堆放集装箱和建筑材料等现象,没有“还地于农”。
一是及时召开大棚房反弹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各涉及街道责任,先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大棚房”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关于迅速整改省委巡视反馈大棚房反弹问题的通知》。二是召开省委巡视反馈“大棚房”反弹问题整改推进会,对反馈的5宗大棚房反弹问题进行整改部署,逐项分析原因,制定实施拆除计划。目前,5个反弹点位已经整治,其中3个已经全部拆除到位,2个已认定为养殖设施,经整改验收后,予以保留。三是对辖区599个整治点位进行全面的排查“回头看”和现场核实,未发现其他反弹现象。
2.关于“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4)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积极作为不够。对“三区两轴十板块”发展规划落地的提前准备工作谋划不够,破解遗留问题、推动“腾笼换鸟”的力度不大。
一是集中精力编制《西安市高陵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中期稿编制,明确“三线三区”,具体为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线,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二是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泾渭片区规划。组织2家技术单位和专业人员就控制性规划编制初步成果进行完善和讨论。
(5)3年前在泾河工业区启动实施“退二转三”工作进展不明显,尚未研究出台推动园区内33家停产企业转型发展的措施。
一是先后实地走访33家停产企业,与负责人进行座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研摸排,建立台账。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细化任务、设置时限,扎实推动工作。目前,已盘活2家企业。二是已经明确泾河工业园区南区范围内泾河、渭河生态红线范围,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具体工作;确定了汉阳陵文物保护坐标点,制定出台了“退城入园”政策。
(6)面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未来主城区的目标定位,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的需求和期望有较大差距。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渭阳三路东段断头路基本打通、东方红路人行道更新已经完成,文卫路、鹿歌路人行道提升工程正在招投标,鹿岭路、东街已完成背街小巷改造;5公里骑行路彩色沥青,2座三级驿站及泾渭路渭河大桥引桥等绿道建设工作已完成;30个老旧小区均已完成楼体改造、室外工程施工;地铁十号线沿线拆迁工作正在高效开展,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按计划已经完成工程量的50%。二是着力提升城市管理能力。累计开展市容环境“大擦洗、大冲洗、大清理”活动23次、“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检查考核321条道路,共擦洗市政宣传广告栏、果皮箱等公共环卫设施、城市家具2.59万余处,维修更换公厕破损设施110处,并全力做好16个公园广场绿化养护工作。三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印发《西安市高陵区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小微商业实体行政许可“一店一码”改革实施方案》,颁发了商品零售业、药品零售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宾馆住宿业、网吧业等5个行业的首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3小时内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企业1个工作日办结。走访在建项目,推广工建审批系统,已完成“6035”任务目标。
(7)2020年计划新增14万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等绿化目标未完成。
完成2020年新增14万㎡城市绿地面积任务,并召开全区2021年绿化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增绿工作。
(8)全面深化改革还不彻底。机构改革“最后一公里”未彻底打通,市场监管局向行政审批局划转职能不彻底,部分市场监管力量未按要求下沉到基层,杨官寨市场监管所成立近半年无办公场所。7个街办综合执法队只“挂牌”,未实质运转。
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了剩余的16项任务。二是组织召开机构人员编制划转工作专题会,确定划转人员7名。三是积极与经开区协调沟通,拟将姬家食药所办公场所作为杨官寨市场监督管理所临时办公室场所。目前,7个街办综合执法队工作已正常开展。
(9)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没有明确党政班子成员的责任。
一是先后召开区委第10次、11次常委会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专题研究部署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已先后印发《区委常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压实压紧党政班子成员的责任,并制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明确了43项工作措施,提升全区食品监管质效。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0)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在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传统产业升级、高端技术研发等方面用力不够,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名列西安市前茅,但七成多耗能高、产能低、效益差。
一是我区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R&D费用投入强度达1.5%左右,已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已召开季度淘汰落后产能联席工作会议,经全面摸排,并向市淘办报送《西安市高陵区关于摸排落实产业(产能)退出的情况说明》,我区未发现存在落后产能企业。
(11)汽车产业结构不优,依托园区延伸形成全产业链不够。
一是电子信息及汽配产业园概念性规划已经完成。二是经走访调研,我区共摸排51户陕汽配套企业,5户吉利配套企业,已分别建立企业基础台账。三是加快专业园区发展建设。融豪三期项目计划建设28栋厂房,其中6栋主体完成,22栋地基处理完毕,主体正在施工;联东U谷正在进行地面平整;现代食品工业园正与雨润集团洽谈。
(12)土地闲置问题较为突出,全区现有4千多亩已出让的土地闲置,未盘活利用。
印发《省委反馈“土地闲置”专项处置工作方案》,对全区闲置用地进行全面梳理,共涉及45宗,已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目前,政府已征收群众弃耕的18宗用地,完成复耕复种;批而未供、供而未批18宗,已完成处理6宗;其余9宗,已完成收储4宗。
4.关于“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3)环境污染防治成效不明显。
一是依照《西安市高陵区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全面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专题会。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扬尘污染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配备洒水车、吸尘车、清扫车等工具车,每天固定清扫核心区3次,开展建设工作和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查处污染问题19家,处罚103万元。三是联合专家团队对排污单位进行数据分析,重点对垃圾焚烧厂开展深度治理调研分析。四是通过现场、台账、运输等核查方式对辖区36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
(14)渣土车整治“以罚代管”“重罚轻管”,乱倒垃圾问题未得到遏制。
一是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城管系统渣土管控职能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规范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秩序,建立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失信惩戒等闭环管控长效机制,并组建渣土大队,解决城园区职责、区域划分不清等问题。二是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渣土清运百日整治方案》,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渣土清运执法行动。目前,累计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777人次,车辆525台次,处罚清运车辆29辆,罚款20.1万元。三是组织辖区8家清运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培训会、宣讲会10次,参加人数256人次。
(15)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情形多发,存在“挂床”套费、虚假计费等问题,近半年全区一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保违约金150多万元。
2020年扣除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金合计216.65万元,目前,医保基金本金100.37万元和质量保证金116.28万元均已完成扣除、核减。
5.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6)稳增长促发展的创新办法不多,2020年前三季度除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以外的主要经济指标在西安市排名靠后。
一是制定《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对今年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六定”原则进行分解,并逐月召开主要经济指标分析研判会。二是持续加强吉利汽车、陕汽重卡扩能等项目外围保障服务,积极推动投产运营,并积极实施区属工业强链补链行动,建立“陕汽吉利汽车配套企业摸排表”,摸排走访陕汽配套企业。三是制定印发《西安市高陵区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包抓表》《西安市高陵区2021年重点项目考核办法》,领导包抓、挂图作战,四是增加财税收入,对遗漏的188户企业纳入高陵经开共建区划转名单,与国行陕西分行签订《金融合作备忘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计今年一般性支出压缩30%。五是持续增加群众收入,举办“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就业暖人心”网络直播招聘会等活动,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助就业力度,促进居民工资净收入稳定增长。
(17)民生保障方面有短板。到西安主城区出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城市供水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一是加快推进地铁10号线建设,各项工作均在积极实施。二是泾渭客运站及西铜快客班线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签订变压器和充电桩的中标合同。三是城区东环城路及东方红路段供水管网已铺设2.03公里,投资400余万元;高陵城区供水应急水源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已新建水源井6眼,新建输水管道3.58公里,投资1037万元;桑军大道至旅游大道片区供水管道已铺设11公里,投资1100万元。
(18)社区工作者缺口较大,2020年新增200多名社区工作者的任务难以完成。
一是29个社区通过新一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及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产生401名社区工作者,增加214人。二是清理街办及部门借调的社区工作人员21人。三是按照“三岗十八级”制度,调整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人均涨薪约1200元/月。四是制发《西安市高陵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高陵区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实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9)研究部署安排不到位。
一是区委召开第12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印发《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压紧压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抽查73家单位,52%存在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推进缓慢、缺少整改措施等问题。
一是召开全面深化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专题会,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工程领域涉及的审批、评估、备案等以及涉及工程领域重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回头看”,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二是对2018年以来批复的109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细致排查,发现区财政局在落实预算资金拨付使用方面存在施工缓慢或未及时进行竣工审计等问题;在落实政府采购方面,部分招标审批工作还存在问题;泾渭街办等5家单位未及时反馈工程领域信用监管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方面摸底情况。目前,各责任单位已完成整改。
(21)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是按照“巡察质量提升年”要求,形成《区委巡察工作手册》《区委巡察办制度汇编》《区委巡察组制度汇编》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印发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试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区纪委监委同步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三是增强巡察后备力量,将全区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选编到人才库中,积极参与省、市巡视巡察“以干代训”工作,经常性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职责,被巡察单位行业特殊性,有针对性的制定谈话内容,罗列出需要谈的具体问题,找准了谈话的切入点。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22)政治监督不严不全,未对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一是区纪委监委印发《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方案》。二是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行跟进监督,共发现问题226个,现场督促整改131个,向59个单位发放问题交办单,督促整改95个,并对疫情防控履职不到位的4个党组织和1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和全区通报。三是深化“十四运”和十项重点工作专项监督,发送提醒函和督办单10个,现场反馈整改问题33个,对2家单位全区通报并责令召开民主生活会,追责问责15人。
(23)日常监督不细不实,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研判不足,事后问责多,事前监督少。2017年以来日常监督主动发现查处的问题线索仅占查处总量的2.4%。
一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8人次,增长81.6%。二是发挥案件监督作用,持续做好审查调查谈话,累计开展谈话290余人次,结合查办案件情况,向市场监管局等16个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6份、监察建议书5份,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治本作用。针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下发函询通知书12份。三是拓展廉政档案制度,将廉政档案向部门中层干部拓展,延伸监督触角。
(24)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日常提醒、跟进监督、问效追责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在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中,各纪检监察组未发现任何问题线索。
一是安排派驻机构常态化列席常委会会议,随时听取信访件办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汇报。二是选配19名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空编率控制到3%,并调整干部22人次,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制定了《高陵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善“室、组、纪工委”联合办案机制,并举办了2期纪检学堂。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工程项目发包、土地征收拆迁等领域廉政风险点较多,区住建局、通远街办等单位总价1700多万元的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耿镇街道办实施的土地复垦项目存在先施工后签合同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形成了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部门、班子成员、内设科室、二级单位、重点岗位等廉政风险登记表,分别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在全区开展“人防领域”“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督促区住建局(人防办)、财政局修订完善制度30余项。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区委关于开展强小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各级党组织对《西安市警示教育资料汇编》进行学习教育。
(2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区财政局等7个单位挤占挪用650多万元专项资金。
一是区财政局等7个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合计金额734万元。二是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关于对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全区60家一级预算执行单位全面开展了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未发现其他问题。
(27)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较多。2017年以来193名村组干部违规违纪被查处。
一是全面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共审核廉政意见2000人次。制定了《关于建立基层组织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在全区选聘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二是召开“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暨教育医疗住房城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推进会。已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件49人。三是开展信访举报“清零”攻坚,制定《西安市高陵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检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西安市高陵区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4.关于“作风建设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2017年以来,巡察和审计发现区水务局等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费、通讯费等问题,100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疫情期间个别街道主要领导接受公款吃请。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个别干部“吃空饷”。
一是制定《区委2021年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安排》,压实“两个责任”。已约谈提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关负责人50名,组织核查、抽查个人婚丧喜庆事宜7件,组织核查公款消费发票13张,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8件,发送廉政短信8338余条。二是邀请2名专家教授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工作,对二级单位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
(29)形式主义“变异反弹”。有用“白头文件”替代“红头文件”搞变通现象,泾渭街办2019年收到的各类区发文件中不带文号的占41%,2020年升至45%。
一是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公文传输相关规定的通知》,严格把控发文源头,注重提高文件质量。二是不定期听取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三是持续加强文件审查力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区委班子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30)调动干部积极性用力不够,针对撤县设区实际,激励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不多,教育引导干部推进理念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力度不大。
一是落实市委“三到三看三破”干部选用办法,一次性提任17名区管干部。二是建立了区管干部履职自评制度,每名区管干部每季度如实填报个人履职情况自评情况。三是建立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履职表现评价机制,定期对班子成员履职表现进行评价,促进发现识别优秀干部。
(31)从严要求管理干部不够到位,2017年以来,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从区级领导到一般干部多有涉及。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分3期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和网络专题培训。二是从严审核、集中录入2021年度《西安市高陵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确保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制发《西安市高陵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交接工作监督事项规定(试行)》《西安市高陵区关于在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加强干部担当作为监督的暂行办法(试行)》《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正职履职用权风险提示八条》《西安市高陵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织密织牢监督网络。
(3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思想交锋不够,批评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
一是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组织召开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相互至少提出2条以上见筋见骨、辣味十足的批评意见,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欠账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33)干部结构不合理。整体学历偏低,年龄偏大,区管干部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11%,党政正职35岁以下的无1人,缺乏金融、规划等专业干部。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细则》,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充实到优秀干部人选库。二是优先考虑使用年轻干部,今年1月新提任为区管干部的17人平均年龄为41岁,学历均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三是拓宽来源渠道,科学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招录了9名基层服务群众能力突出的干部,优化了街道干部队伍力量。四是稳妥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
(34)化解干部职级晋升问题用力不够。梯队建设存在断层,撤县设区后“低职高挂”现象突出,16个单位由副职主持工作,占区管党政正职岗位的21%。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主持街道、部门工作的9名副职开展了推荐考察,已完成职务职级晋升。
(35)借调干部不规范且数量多。未经相关报备程序,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等5个部门借调下属单位干部187人。
一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干部借调摸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借调干部全面摸底。二是完善《西安市高陵区区内借调干部工作规范》,明确了借调审批程序。三是印发《通知》,集中开展借调干部清理规范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基层党建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36)党组织设置未及时调整和理顺。个别机关党组织存在不按期换届等“灯下黑”问题。全区破产的国企14个党支部70多名党员无法正常开展组织活动。
一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提醒督促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按期换届制度。目前,反馈的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已按照程序完成换届工作。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原则,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直机关工委联合党支部。三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机关党建联盟,择优选聘10名机关党建指导员,推动机关党建全面提升。四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对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理顺全区破产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目前,区物资总公司党支部17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至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党委;原商业总公司70名党员其中43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至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党委,27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相关村(社区)党支部。
(37)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指导督导不够有力。部分农村党支部带动发展能力不强。
一是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在全市率先完成村(社区)“两委”及配套组织换届工作,实现了“年龄降、学历升、结构优”的整体目标。我区荣获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先进区称号,鹿苑街道、张卜街道荣获省级先进街道。二是做好“两委”换届后半篇文章。在西安文理学院举办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暨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班,对全区86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与浙江大学协作开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船精神的历史内涵与时代价值”公益直播课,60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在线观看。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履新强基分层轮训、上门服务、学历提升、实事领办、乡村振兴的“五大行动”。三是持续抓好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建立乡村振兴人才智库,将10余名专家、学者纳入集体经济发展政策顾问团,制定《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1+X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方面
(38)问题整改不到位。2015年8月省委巡视反馈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反映较多”以及审计反馈的“挤占专项资金”“部分医疗机构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近480万元”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
一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新任村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区委组织部对新任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工作。二是相关医疗机构(扣缴义务人)限期补扣补缴了2016—2017年个人所得税,并对8家医疗机构开展纳税人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目前,8家医疗机构除有死亡、离退休和调离人员无法追缴外,补缴税款已经全部入库。三是全面开展“廉政进百村进万户”活动,并认真核查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已办结相关信访举报17件,查处村干部6人。
(39)整改责任未压实。区委抓整改督办持续用力不足,未形成举一反三、一体整改的长效机制。
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明确各项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制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0)纪检监察部门抓跟进整改、促整改成效不过硬。
一是制定印发《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明确监督重点、方法、措施。二是制定区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安排,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完成第九轮巡察反馈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1)组织部门抓整改落实的结果运用有差距。
区委组织部印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成立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组织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小组,并成立2个检查工作组,对一届区委第八轮、第九轮18个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列出清单,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压,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尚未彻底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底见效。
(二)强化督导,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各项整改任务主体责任单位对相关整改事项完成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去虚取实,确保整改事项整改落实到位,经得起检验;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不断扩大巡视成果。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上分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问题,从根源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912703;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南新街130号党校院内;电子邮箱:glqwxcbgs@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