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3日至2018年1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商洛市“三项重点任务”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6月2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8月底前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6月20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商洛市委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赵乐际、杨晓渡同志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传达省委书记胡和平在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时的讲话,讨论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上来。
二是从严从细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商洛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梳理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确定了75项具体整改措施,每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市委整改方案印发后,各相关单位对照方案要求,均成立了整改工作机构,建立了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是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常委会带头整改,定期听取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整改工作情况,研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8月20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推动整改落实、巩固和提高工作。各县(区)委和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自查,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了推动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是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市委成立督导检查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件核对,对整改工作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改。各相关单位不等不靠、立即行动、扎实整改,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坚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针对“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印发了12项制度办法,其中脱贫攻坚方面制度8个、生态环境保护方面3个、规范市场秩序方面1个,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使整改工作成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新起点、新“引擎”。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精准扶贫脱贫方面
1.关于“破解深度贫困地区持续稳定脱贫难题的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有力”有关问题。
(1)关于“市县两级党委学习贯彻中省会议部署多,联系本地实际研究谋划少,尤其是立足深度贫困地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6.23”重要讲话精神讨论研究不够,具体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把中省决策部署融入全市脱贫工作实践,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二是深化“以案促改”,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抓好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召开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撬动开发性金融支持脱贫,与省国开行签订合作协议,融资35亿元专项支持资金;实施各类项目3267个,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紧盯全市2018年全省唯一深度贫困县镇安县摘帽目标,召开市委、市政府支持镇安县脱贫摘帽工作推进会,出台市级部门支持和加强镇安县脱贫摘帽的25条措施,全力支持镇安县脱贫摘帽。五是出台《商洛市精神脱贫“四扶五风六化”主题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思想引导,加大精神脱贫力度。
(2)关于“市上在指导各区县面向市场谋划产业、科学布局方面略显不足,一些县镇对本地脱贫主导产业规划不够科学,未做到短中长期产业有机结合,已培育的产业小、弱、散,带动能力差,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难以支撑持续稳定脱贫。如丹江流域沿线县(区)镇大多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不但受市场供需变化价格波动较大,而且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冲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难保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实施规划引领。按照《县区“十三五”产业精准脱贫规划》,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坚持长中短结合、农文旅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思路,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农业、光伏、电商、旅游、工业等5大扶贫产业体系,加快培育一县一产业,发展一村一品。指导各县(区)依托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核桃、板栗、食用菌、中药材等脱贫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推广“产加销”一体、“农文旅”结合发展模式,积极构建三产联动的“大产业”扶贫格局。二是强化龙头带动。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小镇为抓手,全力培育农业新型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市新认定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各10个,培育职业农民1800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三是强化风险化解。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在洛南、镇安开展金融扶贫“卢氏模式”试点工作。积极开发农业大灾保险、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产品,推进农业产业保险工作,申报创新型农业保险4个,开展特色产业保险投保1203.9万元。
2.关于“市县组织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责任夯的还不实”有关问题。
(3)关于“压力传导横向不均衡、纵向不到底,存在‘部门缓、县镇急、村组疲’”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各级责任。进一步落实“四级书记”抓脱贫的政治责任,强化“四支队伍”管理,统筹市级“十办三组”力量,推动政策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在驻村工作队管理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召开了市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确保派强用好管实驻村工作队。在村“两委”班子管理上,严格落实《商洛市村“两委”班子干部薪酬与脱贫攻坚绩效挂钩暂行办法》,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发挥村“两委”脱贫攻坚主体作用。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商洛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组成专项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问题整改、春季攻势、夏季行动开展督查暗访,层层传导压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4)关于“区县领导对上级扶贫政策理解不透彻,整体把握不全面,指导工作不精准、易反复,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政策措施,掌握精准脱贫方法,提高研究和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能力。全市共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培训1148次,参训干部4.7万人次,其中培训县(区)、镇(办)党政领导58次4564人次,扶贫干部422次10625人次。二是强化标准程序。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务虚会,印发了《脱贫攻坚政策导引》,对标准要求、认定程序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对标准把握不精准、政策执行不一致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强数据管理。积极开展常态化数据比对,加快建设全市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平台,为实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提供精准支撑和坚实依据。
(5)关于“未能有效释放扶贫资金的带动效能,以致部分资金挪窝、趴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指导督促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监管,加快资金报账进度,全市扶贫资金“趴窝”“挪窝”现象得到有效整治。二是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已建成包含21030个项目、计划投资145.33亿元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三是召开全市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监管工作视频会议,深化和拓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四是推进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改革,简化报账程序、创新报账方式,印发了《关于做好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开展扶贫资金闲置问题专项清理行动,目前全市闲置1-2年扶贫资金已清理到位。
(6)关于“对‘四支队伍’的选配、管理、培训不精细,整体功能发挥不到位。个别县区部分帮扶单位将年老体弱能力差的干部派出驻村,甚至‘只挂名、不出征’,应付差事。区县普遍存在一些帮扶干部作风不扎实、工作缺实招、入户走过场的问题。个别驻村工作队存在‘走读’现象,入户次数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按照“新选派的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须是县科级或县科级后备干部”的要求,坚持硬抽人、抽硬人,对市直116个工作队人员进行调整,派出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94人、工作队员277人,为贫困村选配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658人、队员2289人。二是强化培训教育,用好宁商对口帮扶及党员干部培训基地等资源,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县区全员培训的方式,对村级“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全覆盖培训,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基层党员干部2.5万余人次。三是规范日常管理,要求驻村队员如实填写工作日志,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每月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签字确认。四是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表彰市级追赶超越暨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79个、脱贫攻坚工作优秀镇办党(工)委书记10名、优秀第一书记100名、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100名、优秀共产党员125名、驻村帮扶工作队43个、驻村帮扶第一书记22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45名。
3.关于“有些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能发挥好战斗堡垒和主力军作用”有关问题。
(7)关于“一些村两委会对自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担当精神和主责意识不强,过度依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200个市级试点村、200个县级示范点为重点,注重培树典型、注重示范引领、注重提质扩面。二是实施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行动,成立五个督查组,对全市“三变”改革示范村进行督查指导,每村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每年投入2500万元用于奖补“三变”改革试点村,推动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集体经济积累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5%,参与“三变”改革贫困户7.52万户。三是开展以“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基点支撑”为主要内容的“四基”建设,对照标准化建设“七项要求”,创建示范村42个。
(8)关于“个别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还不到位,两委班子成员素质差、威望低,组织带动群众能力较弱。有的社区支书、主任长期闹矛盾、搞内耗,心思不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对脱贫攻坚工作负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领航脱贫攻坚等工作。二是实行村干部80%绩效补贴与脱贫攻坚相挂钩,每季度考核兑现发放一次。三是按照“严格标准、优化结构、依规依法、确保质量”的思路,同步实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过“选、引、招、派”并举,真正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选进了村级班子。四是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县区全员培训的方式,对村级“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全覆盖培训,举办了村级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培训班,150个村级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参加培训。
4.关于“扶志扶智力度不大、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有关问题。
(9)关于“扶志扶智力度不大,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个别贫困户不愿主动参与“造血式”扶贫,脱贫致富意愿不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甚至有部分群众争当贫困户,极少数已达标贫困户也不愿退出的思想。商洛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视巡察联动期间,受理的信访问题中近30%是群众要求纳入贫困户”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实施精神文化脱贫行动,广泛宣传脱贫政策、致富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坚决摒弃“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消极思想,不断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二是创新开展“五新工程”和“四扶五风六化”活动,策划举办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脱贫攻坚在行动”文艺汇演和“话新貌、谢党恩”小戏小品巡演,进一步激发群众脱贫的志气和信心。三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推广“爱心超市”“文明家园”等做法,办好农民讲习所、扶贫夜校,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和良好家风,推动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
5.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有关问题。
(10)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商洛市2017年共查办此类问题344件,占查处扶贫领域案件总数的60%。巡视组进驻商洛期间收到此类问题线索71件,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总数的74%”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扶贫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脱贫责任落实不力、脱贫任务落地不实等问责力度,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制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四个办法”以及《脱贫攻坚工作追责办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扶贫干部严明工作纪律“十不准”规定》等文件规定。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6.关于“一些领导干部未能深刻认识生态环保工作极端重要性”有关问题。
(11)关于“市县领导普遍对生态环境自我感觉良好,自认为秦岭最美是商洛,山清水秀生态好,环保压力不大,遇到环境问题先从客观找原因,把问题推给历史、推给高铁高速路建设、推给环保政策的调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各级党委(党组)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省有关生态环保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意识。二是建立党政领导分工包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突出问题、制定保障措施。7月10日,召开市级党政领导第一轮包抓重要信访事项化解情况汇报会,牵头推动涉及环保问题的整改工作。
(12)关于“有的领导环保意识严重缺失,法纪观念淡薄。比如,2017年12月10日,商南县在集中组织拆除非法砖厂时,一名县级领导滞留现场,助长其亲属干扰环保执法,社会反响很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商洛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8月1日,市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中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有关事项和中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清单。8月1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中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市审计局对市水务局、柞水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开展离任审计。三是商南县委书记专题约谈了拆除非法砖厂时滞留现场的县级干部。
(13)关于“有的部门领导认为生态保护是环保部门的责任,与自身工作关系不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考核办将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生态环保履职尽责情况与领导干部任用密切挂钩,在干部考察任用及评先评优过程中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市委组织开展了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为主的全市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组成4个督查组,对秦岭矿山生态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对七县(区)关于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相关问题整改。
7.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重视不够、行动拖沓”有关问题。
(14)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重视不够、行动拖沓。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陕西期间反馈给商洛的11个问题,未得到高度重视、整改缓慢,以致2017年10月省环保督察组进驻商洛期间,对采石采矿专项整治、尾矿库隐患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推进缓慢的工作重复反馈。要求整改到位的8个问题中,仍有2个项目至今尚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组织开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截止8月20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整改的11个问题中,要求2017年底整改到位的8个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建设正在加紧建设。要求2018年底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其中市安监局牵头的“8座浆砌石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问题整改时限为2018年底,目前已完成4座,4座正在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陕期间交办我市信访件共72件,目前已有67件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市、县(区)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各项整改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补充整改到位。三是由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商州区涉及4个、洛南县涉及1个整改进展缓慢、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移交县(区)纪委进行查处并实行追责。至目前,已立案5件,追责4件5人,1件正在调查中。四是在《商洛日报》“环保周刊”、商洛电视台“环保在行动”等专栏定期公开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示整改到位销号情况,对环境违法问题和投诉查处情况全面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关于“环保执法监管能力不足,联合执法、长效执法机制落实不力”有关问题。
(15)关于“辖区内生态环保问题较多,采矿采石破坏山体、污染环境问题时有发生,丹江流域商州区张村段、乾佑河流域柞水县蔡玉窑段、金钱河流域山阳县户家塬段违法采砂屡禁不绝。山阳县甚至出现阻挠对抗执法问题,2017年11月18日,山阳县公安局一名工勤人员带人上门寻衅报复水政监察执法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8月1日市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生态环保执法和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已印发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环保专项会议,通报问题,移交线索,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秦岭生态专项督查、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等活动,与检察机关启动“一江清水供京津保护丹江检察行”专项行动,严查违法采矿、采石、采砂等问题。三是针对山阳县公安局工勤人员徐某带人寻衅报复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冯某某事件,山阳县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已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6)关于“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覆盖、消杀不及时,填埋不规范,畜禽养殖粪便未经处理随意直排。中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群众对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立标定界和保护区内违法问题整治,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制定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完善污水管网和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二是7县区均已出台了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对全市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摸底,已取缔和关闭搬迁规模养殖场63个。三是深入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排查,大力推广农牧结合、达标排放、资源利用等粪污处理技术,对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化改造,推广干清粪、水泡粪技术,不断提高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规范市场秩序方面
9.关于“对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认识不高、抓的不紧不实”有关问题。
(17)关于“没有上升到优化投资环境、实现追赶超越的高度来认识,整体工作启动迟、进展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视频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学习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动员会,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商洛市深入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年度工作方案》,并将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纳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重要事项以纪要形式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第2次月例会,积极构建“1+9”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联席会议,调整增加市科技局、市旅游委、市药监局、市信用办等成员单位,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提请召开,确保有关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四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损害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8)关于“查阅市县两级相关资料发现,市县常委会未专题研究过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县(区)委常委会按照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总体部署和巡视反馈意见的要求,已召开营商环境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题会议20多次,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市县(区)主要领导及时听取营商环境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19)关于“截止巡视组进驻前仅于8月31日召开过一次联席会议,工作开展以来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已更换3人,个别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底子不清、思路不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和机制作用,坚持一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市场秩序整顿相关工作,督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结合市政府营商环境月度例会,加强对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研究和谋划。三是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制定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年度工作方案,督促各成员单位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落实,深入推进市场秩序整顿工作。
(20)关于“实际工作中未建立起有效的检查督导机制,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今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九大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的具体任务,实行周报告、月例会督导制度,推动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质量安全、工程建设、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等领域可能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投资环境等不法行为,责成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威慑效应,打造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
10.关于“市场执法监管部门缺乏联动、执法力量未能有效整合”有关问题。
(21)关于“市县两级市场执法监管部门对省委重要部署认识不到位、跟进不给力,联合执法、常态执法未能有效开展,主要采取突击执法的形式,问题容易反弹,整治成效不明显,干部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整体工作开展,县以下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了常态化联合执法。截至8月20日,打假治劣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35件,罚款85万元;处罚建筑违法行为2起,取消不合格招标代理8家,新进招标代理16家;“打黑除恶”破获案件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人;旅游市场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旅行社2家;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1起。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激励惩戒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累计发布守信“红名单”192人,失信“黑名单”794人,对4家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修复,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
(22)关于“个别执法部门对巡视组的督促配合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围绕今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九大重点任务”,把重要事项形成纪要强化落实,并将规范市场秩序纳入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核,与营商环境同部署同安排。进行营商环境专项督查4次,联合督查3次,电话督查12次,下发督办通知3期,加强对营商环境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推动落实。二是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执纪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腐败问题。截至8月20日,查处营商环境方面问题89件,追究问责113人;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3件,查处13件(查实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8人。
(四)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个助力”方面
11.关于“区县纪委发挥‘三个助力’主动性不强、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震慑不够”有关问题。
(23)关于“山阳县镇两级纪委办案拖拉、质量不高,引用党纪政纪处分条例不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山阳县纪委结合“以案促改”,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引导和督促纪检干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落实省、市关于助力脱贫攻坚、加强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二是严肃进行问责,对小河口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专题约谈。针对高坝店镇“运用党纪条规不准”问题,责令高坝镇党委、纪委迅速纠正存在问题,对原办案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案件延期报批制度,对办案拖拉、造成影响的镇(办)纪委,下发督办函10份。四是组织法律知识业务培训8期、开展《监察法》知识考试1次,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四勤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五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运用党纪条规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审核把关,纠正问题案件8件;聚焦省纪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落实“三个助力”方面问题,对3个镇2017年办理的近30起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比。
(24)关于“镇安县镇两级纪委办案数量偏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交办等方式,多渠道获取问题线索,对近三年来的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实现信访举报线索“零暂存”。二是及时召开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议,落实县纪委监委全员办案制度,压实镇办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任务,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数量。三是印发《关于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三个助力”工作成效的通知》,建立七项“长效机制”,不断把专项治理引向深入。四是加大直查直处力度,对上级转办督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一律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处,对重点问题线索,坚持提级办理。五是对部门和镇办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8月初开展了“追赶超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考核点评,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对排名后3位的镇办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实施约谈,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对部门和镇办办案或线索移交任务落实开展为期2天的督导检查,采取“以检代训”的方式,现场纠正存在问题。
(25)关于“多数区县纪委追责问责不严格,“一案三查”落实不到位,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少。2017年全市立案查处扶贫、环保、市场秩序方面的案件732起、处理773人,实施责任追究141起、193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85人、监督责任仅8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扶贫、环保、营商环境领域履职不力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7—8月份公开通报曝光追责案件3期9起,起到了震慑作用。二是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对今年以来县(区)纪委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按10%抽查复核,对执纪偏轻偏软、处理不到位的,建立了督办问题台账,督促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三是结合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确定每年按25%比例抽查复核下级纪委查否了结的扶贫、环保等方面问题线索,并落实了追责问责制度。四是坚持“一竿子插到底”的统计督查制度,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案件查办情况,对问责数量偏少的县(区)纪委进行通报,对履职不力的责任人约谈问责。
(26)关于镇纪委发挥“三个助力”作用欠佳,截止2017年11月底,全市98个镇办纪委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法违纪案件89件,镇均不到1件,68个镇办纪委在环境保护和市场秩序领域“零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镇(办)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强化“三个助力”职能。二是对上半年“三个助力”“零查处”的镇(办)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实施约谈,确保“三个助力”案件全面清“零”。三是开展深化“三转”工作专项检查,对镇办纪(工)委书记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纪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有决心、有时间、有精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高压态势,促使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健全完善,对巡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固化,堵塞制度漏洞,强化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建设。
三是奋力加快追赶超越。以推进整改落实为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市“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举一反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市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为商洛加快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4—2953622。邮政信箱: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中共商洛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电子邮箱:slswxsb@163.com。
中共商洛市委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