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纪委特聘助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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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在案件审理工作上大胆创新,在审理程序上引进助审机制,推行非纪检监察系统特聘助审员参与特定案件审理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共启动助审机制2次,审理违纪案件2起,追究党政纪处分2人。

 

    一是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特聘助审员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特定案件提供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使部门专业政策法规与党纪政纪条规有机结合起来,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保障了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二是强化了社会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特聘助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使案件审理程序更加严谨,审理过程更加透明,定性更加准确,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人性化、透明化,有效提高了社会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效果。

 

    三是集体辩护保护了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位助审员特别是从司法局聘任的公职律师都要站在被处分人的角度上,充分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综合考虑被处分人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后果、认错态度等不同情况,为其进行辩护,与审理人员形成思维互补,即所谓“兼听则明”,从而减少失误和偏差,保证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提升了审理人员的审理水平。助审制度的推行,审理人员不断接触各部门,各行业的业务骨干,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加深了对部门条规知识的理解,提升了综合素质和审理水平。

 

  推行特聘助审员制度以来,案件审理工作有效避免了对案件定性量纪产生的偏差,同时积累了审理经验,提高了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审理工作更加公正,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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