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铁路局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署实名向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并调查核实属实的,对信访举报人员给予奖励。对署实名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立案查处后,对解决存在问题或纠正不正之风起到重要作用的,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主动提供案件线索或证据,对突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均视为举报有功人员。对一般案件奖励100元至500元,大要案奖励500元至1000元,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重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