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盼望及时得到解决的心情都很迫切,如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就会致使其重复访和越级访,既影响各级各部门的办公秩序,更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永寿县纪委监察局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中,明确规定了信访办理期限,要求办理信访举报事项要做到“三个及时”,努力将信访事项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一是及时受理。规定信访受理当日内必须做好登记、摘录和呈批手续,领导批示后当天之内要将信访件分流到本委局的相关业务室,三天之内转办到基层纪委。二是及时查处。一般信访问题办结期限为15- 30个工作日,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为60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经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须告知反映人延期理由。三是及时反馈。在接访时,工作人员将纪委的免费举报电话8008408020告知信访举报人,方便举报人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于署实名举报的信访,在领导审批下来三日之内,信访室要将受理情况向信访人进行第一次反馈,并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告知信访人。调查结束后10日内,责任人要进行第二次反馈,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做好思想沟通和说服教育工作,促其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