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坚持集体研判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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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实行问题线索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常委集体研判会商制度,规范线索处置的五类标准,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提高了问题线索管理的安全性,处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根据上级有关问题线索工作标准,结合兴平县级市实际,问题线索分为转送件、移送件和径送件三类。涉及科级以下的普通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为转送件;涉及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为移送件;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重要敏感信件为径送件。参与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领导为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管信访常委;研判内容为每周接访的转送件、移送件;研判程序:制表汇总。每周五上午,信访室将周接访统计情况汇总制表,送分管常委、监察局长和纪委书记;草拟意见。转送件和移送件,先送分管常委、副书记处,草拟问题线索处置意见。集体研判。周五下午,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信访常委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议。分类处置。信访室主任逐件汇报转送件、移送件内容、诉求及背景,参会领导对拟办意见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按研究意见转送基层纪委办理,或移送纪检室办理。今年以来,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议30场次,研判问题线索140件次,转送基层纪委82件次,自办58件次。

问题线索规范科学处置。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大大提高了对问题线索的规范处置。严格按照新时期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处置。所有线索信访室汇总,在领导集体研判会商后,确定处置方式。问题线索后,分为“动”与“不动”两大类。“不动”类信访即暂时不具备初核条件的予以暂存;“动”类信件即需要核实了解的,通过“面对面”或“背靠背”两种方式处理,“面对面”即直接向被反映人询问有关情况,进行正面交锋即谈话函询,“背靠背”即先不直接和被反映人接触,通过外围和侧面进行初核,如果反映失实的予以了结,属实的予以拟立案。

该市纪委对转送基层纪检组织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办案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在问题线索研判会上研究讨论。问题确已查清的,予以通过;问题没有查清的,退回相关单位补充调查,直至调查清楚。目前,通过集体研判会议研究,同意了35结件,退回补充调查17件次。

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该市充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减少暂存量,提倡零暂存;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谈话函询进行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初核后确实存在违纪行为的予以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于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2016年以来,谈话函询31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94人次;严重违纪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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