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决定,12月份集中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廉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情况,对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不到80%的,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这次述职述廉的对象是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省市纪委全委会精神情况;二是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和组织落实以及廉促勤取得的工作实际情况;三是组织领导责任范围内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四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要求情况;五是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六是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化》以及市委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情况;七是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