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纪委从市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抽调15名纪检干部,分配至委局五个案件室参与办案工作,这是咸阳市纪委落实全员办案工作的又一项举措。
今年以来,咸阳市纪委积极落实“三转”,突出案件查办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了全员办案的要求。针对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的实效不强、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举办了为期一周时间的全市案件查办业务培训班,全方位的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针对基层纪检干部办案经历少,或无办案经历的实际,采取“以案代训”的方法,定期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市纪委参与办案工作,全面熟悉和掌握查办案件的立案、初核、调查、审理、定性以及问责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次抽调的15名基层纪检干部,既有纪检组长、也有监察室主任,还有一半纪检干部。在抽调市纪委之前,他们均没有办案经历。通过“师傅带徒弟”,由市纪委办案人员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使他们在在办案实践中接受锻炼,尽快适应新形势下的案件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