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纪委扎实开展案件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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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彬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案件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7件,初核84件,立案查处58件,党政纪处分63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

抓培训,确保能力提高 “不懈怠”。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大讲堂活动。县纪委常委带头讲授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技巧,并对一些典型案例剖析研讨,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切实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举办业务培训活动。邀请省市纪委业务骨干举办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针对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出针对性“处方”,补齐干部能力“短板”。同时,不定期抽调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在实践中增长才能。三是开展外出业务提升培训。县纪委监察局先后两期选派纪检监察干部62人参加中纪委监察部查办案件业务提升班培训,选派4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努力打造善学能干的纪检干部队伍。

抓规范,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一是规范信访处置程序。所有信访件均由信访室统一登记、统一分类、统一批转、统一归档,实行信访举报“一个口子进出,一个标准处置”,信访室根据线索价值,将其区分等级,分清轻重缓急,提出拟办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落实重大线索集体研判制度。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批阅信访件,实行重大案源线索集体研判制度,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体评估和研判,确定办理方式,并根据信访件反映问题的数量和办理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案件线索的利用率和准确性。三是推行纪检监察机关民情直通车制度。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建立网上举报专区,配置民情直通车,定期在各镇集市及偏远村巡回接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每次下访前,县纪委将下访的时间、地点、线路等信息,通过一定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告知,方便群众投诉。

抓惩处,确保违纪问题“不放过”。一是紧盯“苍蝇”不放过。坚持抓大不放小,从小处着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职级不高、案值不大,但损害群众利益的“小腐败”、“小问题”,瞄准被党员干部忽视的“庸懒散拖”等“小过”、“小错”。今年严肃查处干部脱岗溜岗、上班时间聊天、上网看视频等问题12起,约谈单位“一把手”9人,问责科级干部7人。二是紧盯“四风”问题不放过。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明察暗访,发现线索,认真处置。对全县违规购买、使用的20辆超标车进行了公开拍卖。三是紧盯“边沿”问题不放过。对初核件认真审结,对可处理可不处理的“边沿”问题,以及复杂、疑难信访件,在作出处理前提请县纪委常委会集体把关审定,做到有查必果,违纪必究,防止出现“应立案、被了结”的问题发生,防止违纪人员成为“漏网之鱼”。

抓制度,确保查案工作“不松劲”。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把全县部门和镇街划分成六个片,由县纪委六名常委牵头,分管室负责、机关全体人员参与的包抓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有影响的案件,县纪委领导亲自挂帅出征,靠前指挥,确保案件查办不偏不倚,经得起历史考验。二是建立办案互助制度。对于县纪委承办的重大案件,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办案;对于基层复杂案件,采取派员指导、定期督办、协同查办、协助审理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实施“一案三查”制度。出台了《彬县党纪政纪案件“一案三查”暂行办法》,对单位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办案件工作严重滞后,或者对核查的问题涉及监督不到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实施问责或追究其党政纪责任,确保违纪必查、有责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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