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突出“六抓” 扎实开展“两个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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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以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渭城区在全区30个系统的131个基层单位全面开展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和“争当人民群众满意工作人员”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基层单位的满意率。

 

    一、抓组织领导。区上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区纠风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镇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区上下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行业各负其责、基层单位广泛参与”的创建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抓学习教育。各基层单位紧紧围绕群众满意第一标准,以规范行为和优质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学习讨论、知识测试、演讲比赛、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同时,通过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创建活动标示,深入社区、村组、市场发放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展版等形式,宣传站所职能和创建标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人人关心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全区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刷写标语26条,悬挂横幅18条,制作宣传展版86块。

 

    三、抓典型示范。把典型示范作为创建活动的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学先进、树先进、赶先进”活动。一是树立先进人物。各单位结合开展“争当人民群众满意工作人员”活动,通过内部民主推荐、群众测评、集体研究,评选出本单位人民群众满意工作人员。区纠风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先进个人逐一进行考察,评选出全区的先进。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号召全区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站所在群众中的满意度。二是树立创建典型。积极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基层单位,区纠风办将中山地税所、窑店中队、周陵供电所等单位作为全区的创建典型,重点指导,培育特色,总结经验,组织全区其它单位到这些典型站所参观学习,交流创建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抓监督检查。把强化监督、纠正基层站所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手段,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查纠力度。一是加强行业内部监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互评互查等方式,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督促整改。二是加强纠风机构的监督。区纠风办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站所,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站所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先后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1次,纠正群众反映突出问题5件。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站所都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了办事程序、依据、标准等,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定期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到站所服务对象中调查走访等形式,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同时,在基层站所全面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地税、国税、工商等12个系统的95个基层站所都按程序召开了“面对面三公开”会议。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在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中进行测评、接受质询和征求意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建章立制。在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把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层站所服务行为作为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针对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区上先后制定、修订了《机关公务人员行为准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5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长效机制。各站所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分别建立和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面对面,三公开” 等制度,完善了日常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广大干部职工的言行。

 

    六、抓评议评选。把评议评选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按照“市、区、镇三级联评,分级实施、条块结合、双评双选”的原则,严格程序、标准,在镇办、各部门创建评选工作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组成评议组,由区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领导带队,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镇办推选出的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候选单位,对照评选标准,逐个进行量化考核,评出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人民群众满意工作人员”,进行颁奖表彰,并从中择优向省市推荐上报。对评选出的“人民群众不满意基层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基层单位的服务意识普遍得到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便民利民举措更加多样化人性化,受到群众一致好评。活动开展两年来,全区先后有5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标兵单位,10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优秀单位,16个单位被命名为区级先进单位。31名个人受到市区表彰。

 

文章来源:渭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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