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要求,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的总体部署,2010年3月,我县作为全市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的唯一试点县,开展了一些积极的有益探索。据统计,制度推行以来,全县共有8000名党员干部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累计排查单位、股室和个人风险23603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2030条,绘制重点岗位职权流程图506个,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92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42次,对苗头性问题预警提醒185人次。基本形成了工作有标准,管理有制度,监督有办法,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系。
一、基本做法
(一)精心设计谋划,形成制度框架。在制度推行之前,我们就明确提出要按照“探索试点、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巩固深化,规范引导、健全完善”“三年三步走”的工作步骤,稳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制度框架。2010年5月份,以县委文件出台了《三原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了“123456”的工作思路,即:围绕构建标本兼治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主线;抓住风险查找和风险防控两个关键;突出明确权责、预警提示、监督制约三个重点;健全教育、制度、监督、防控四项机制;达到履职有标准、教育有载体、防范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五个目标;做到落实工作机构、工作流程、内控体系、管理制度、具体措施、责任追究办法六个落实,并坚持每年按照“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风险管理、防控考核”五个工作环节深入推进,该年完成了第一个工作循环。2011年3月份,又以县委的文件出台了《关于推进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意见》,注重制度的深化、巩固和提升,并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对权力相对集中、资金流量大、工程建设项目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2012年3月份,围绕贯彻落实中纪委“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精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再次以县委的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补充、规范和完善了制度框架,促进了我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推进。
(二)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在制度推行过程中,我们重点抓住“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关键性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在风险排查环节,主要针对单位“一把手”和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的关键岗位,拥有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投资、专项资金使用、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权力授予、配置、运行和监督中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从梳理工作流程、理清岗位职责入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行为,采取自己查、领导提、群众帮、集中评、组织审的“五步排查法”,将风险点查到岗、定到人,层层把关,力求精准。在风险评估环节,按照“分级监管、明确权责,深入分析、科学定级”的思路,采取“岗位自评、科室互评、交叉联评、单位初评、纪委审评”的五级评审办法,根据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把最易出问题且影响重大的部位和事项定为一级,由县纪委负责重点监控;较易出问题且影响较大的部位和事项定为二级,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跟踪监督;一般性廉政风险的部位和事项定为三级,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在风险防控环节,按照“单位定制度、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的原则,通过绘制权力工作流程图、签订《廉政承诺书》、述职述廉等防控措施,事前预防风险;运用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检查考核、信访举报、行风评议等监督措施,加强事中监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限期整改、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加强事后处置。
(三)突出重点领域,实施项目管理。风险点量大面广,要做到面面俱到,难免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既管不住,更管不好。对此,2011年5月,县纪委从权力相对集中、资金流量大、工程建设项目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入手,将项目化管理理念引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项目化管理的意见》,采取“课题设置、命题作文”的形式,有针对性的设置了25个重点风险项目课题,结合不同的单位职能和行业特点,选择由17个部门、8个镇负责承担,通过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管理、考核、推广等环节,把重点领域的风险转化为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形成了一批符合基层实际的制度特色和亮点。比如,陵前镇围绕“镇村重点工程建设”进行立项,采取了“三议三公开”的防控措施,在重点项目落户和建设过程中召开项目协调会、群众代表会、入户座谈会,做到项目内容公开、补偿(筹资筹劳)标准公开、分配(收支)公开。嵯峨镇围绕“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立项,采取了“镇纪委预审制”,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三告别”工程、灾后重建、低保等所有资金发放对象,必须经过镇纪委审核,并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方可兑现。县民政局围绕“民政专项资金落实”进行立项,在确定救助对象上采取了“一评议、二公开、三审核”的防控措施,即: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村委会初审,镇民政工作站复审,民政局把关审批,确保了救助资金发放公开透明。马额镇围绕“建设项目征地补偿”立项,采取了“3456”的保廉措施,即:做到赔偿标准、分配方案、到户清册公开;清点内容、赔偿标准、分配方案、领款数额必须得到群众认可;清点、结算、分配、资金使用、资金到户必须由镇、村、组把关;项目业主、协调单位、镇政府、村三委会、群众代表、补偿对象六个方面人员必须全部参与,确保了工程建设过程中无一例上访,无一起违规事件。
二、主要成效
(一)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通过开展风险点排查,对党员干部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警省、自我提高的过程,使其晾出了权力“家底”,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县纪委还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与岗位廉政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重大节日发送廉政手机短信、每周五举办“廉政课堂”等形式,有的放矢的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抗风险”能力;与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岗位职责、权力依据、运行流程、行使结果,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突出把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审批、行政裁决等重点权力部门和党政部门“一把手”作为防控重点,通过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加强跟踪监督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比如,县住建局在廉租房分配环节,严格按照“申请登记—入户调查—初步确认—对外公示”的程序确认保障对象,并采取现场抓阄的办法确定住户和具体的楼层、户型,杜绝了“暗箱操作”、住“人情房”现象的发生。国税局根据权力运行轨迹,采取“制度+科技”防控模式,运用《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对7大类、21个风险事项、53个廉政风险点、102个具体指标嵌入业务流程之中,实行网上实时动态监控,及时纠正了税收征管中出现的廉政风险。陂西镇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方面,严格“申报、初审、考查签单、采购、报销、保管”六个工作程序,并注重在报销环节,实行财政所长、主管领导、采购人员、镇长“四人联签制”,相互监督,实现了“阳光”采购。渠岸镇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中,由镇纪委事先向民政办、财政所、农办、计生办等重点岗位发出《预警通知单》,并跟踪监督,保障了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户。
(三)有利于加快构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通过深入分析风险点产生的内在原因,能够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实践中更加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源头上构建切实管用的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比如,我县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办法》、《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施办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制度,杜绝了干部任用方面的不正之风;在县级财政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暂行办法、重大项目资金和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在工程建设方面,规范和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等多项制度。
三、问题和不足
通过两年多来的摸索实践,我县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操作还不够规范完善,一些单位对各自的廉政风险点查找把关不严,风险没有找全,导致后续防控出现偏差;二是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深度总结不够,相关的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防控的手段还较为有限,特别是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上,由于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目前仅在国税、工商等条件成熟的少数单位推行,尚未全面推开。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快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三原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