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在处分执行中推行“三书两报告一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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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永寿县纪委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治本力度,增强党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健全制度,全面跟进,在处分执行中全面推行“三书两报告一回访”制度,确保各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不打折扣,按时全面执行到位。

规范执行制度“三书两报告一回访”包括:处分决定书、发案单位整改建议书、受处分人员承诺书;发案单位整改报告、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通过推行“三书两报告一回访”制度,建立了全程动态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生活动态,确保对案件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在程序上分为提出建议、谈话、承诺、检查、回访教育、立案归档等6个环节,每一环节工作的任务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切实增强了对党员干部处分执行的力度,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权威和效果。

突出纠错承诺。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治本功能,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变纪律处分执行的强制性为个人遵守各项党纪法规的自觉行为。违纪人员根据所犯错误,向纪检监察组织及所在单位提出个人改正错误的措施,作出今后努力方向和目标的承诺,从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信仰,履行义务、无私奉献,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树好形象等方面为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违纪事实做出了切合实际的“无违纪现象”的公开承诺,公开接受组织的考核,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社会的监督。目前,已有10余名违纪人员做出了公开承诺。

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从处分文件送达到工资调整、人员考核、案卷归档情况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实行分级监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对12名被处分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回访教育。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案后回访教育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并因人而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受处分后,产生自卑、自弃心里的,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通过帮扶的形式,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让他们走出逆境,走出阴影的笼罩,重新树立工作生活的信心。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和一些合理的需求,尽力协调解决,不另眼相看;对那些认识错误不到位的,对组织的处理有怨言,一方面给予批评教育,一方面进一步作好政策法规解释,使其从思想上得到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回访教育10多人次,未发生一例执行不到位问题。对受处分后,能够深刻认识并彻底改正错误,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1名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重新得以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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