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岗位目标考核让反腐倡廉工作更实、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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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纪委为如实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各室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制定《关于对委局机关201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的通知》,对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各室全面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让反腐倡廉工作更实、更给力。

 



  机关考核分为总结自查、检查考核、民主测评和推荐、确定格次四个阶段,由考核领导小组两名副组长带队,各室副主任参加的方式,采取分组结合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对2010年度各室共性目标任务和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交叉考核。一是听取全年工作汇报;二是查阅相关材料、记录、笔记等;三是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各室岗位目标分解表”进行考核。同时,在考核的基础上召开民主测评和推荐大会,评选优秀室、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

 



  纪检监察机关考核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的温度计,更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制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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