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专题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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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 ,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和谐理念,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职责,渭南市纪委监察局自2010年起在全市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专项活动。通过开展查办案件、化解矛盾、处置积案、强化责任追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和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


    “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是渭南市纪委监察局近年来抓案件检查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探索,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顺应时代发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抓基层办案,解决基层群众问题,预防化解基层矛盾,严肃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活动以清理信访积案、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办案、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为载体,紧紧围绕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监管、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资金使用、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七个方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为了确保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市(县、区)分别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坚决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强农惠农力度的加大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城市拆迁改造的实施,个别基层干部为政不廉、作风粗暴等问题极易引发一些腐败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虽然涉及的干部级别低,甚至涉案金额小,但是它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群众看得清楚,感受深刻,深恶痛绝。
    各县(市、区)充分利用群众点名接访、网络举报、明查暗访等各种途径拓宽案源渠道,排查案源线索。华县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对该县杏林镇龙山村东组组长井大利侵占征地补偿款383.6834万元进行了查处,井大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并分别对杏林镇党委书记柴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某、副镇长史某、镇财政所所长张某、龙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村委会主任井某某、村会计王某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针对这一典型案件的特点及案发原因,市纪委及时向全市进行了通报。大荔县、临渭区等县市区要求各镇办、部门认真学习《通报》,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富平县纪委对群众反映的该县美原镇乡村组干部相互勾结、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一案进行查处。2006年至2008年期间,美原镇盘龙村党支部书记、盘龙东组组长王某、美原镇林果办主任李某、盘龙村东升组组长桂某、盘龙村东盘西组组长陈某,利用职务之便,相互串通,预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采用在个人及家人、亲友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46.8亩的手段,分别贪污94784元、23040元、72594元、76224元。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六年,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富平县宫里镇沟北村村委会主任赵某,2010年2至3月期间,在县水务局为该镇沟北村实施“集雨水窖”工程中,赵某利用职务之便,以“验收费”名义,收取群众3500元,并把其中2000元占为己有;在实施发放水泵过程中,以“劳务费”名义,向全村群众乱摊派、乱收费共计5152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化解信访积案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意的“晴雨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只有做好信访工作,才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把化解矛盾、处置信访积案作为工作的重点,成立工作组,着力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临渭区郭某自2000年以来对其子郭某某2000年元月29日被公安干警黄某枪击死亡一事有疑义。不服公安机关做出的决定,多次到中、省、市各级机关反映。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临渭区涉法涉诉专项小组同公安临渭分局干警及所辖镇政府领导多次和郭某接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政策感化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郭某就此事写出书面息诉罢访承诺书。临渭区衡某因1988年原渭南市处理城镇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办公室对其父名下建筑面积34.68平方米的2间房屋处理问题有疑义,多年来一直奔走于相关部门。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临渭区经多方协调,2010年6月10日,终于达成协议,使衡某这一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强化责任追究


    渭南市纪委监察局把责任追究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对危害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时介入 ,严格责任追究。2010年1月1日,蒲城县新平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2010年6月20日,白水县冯雷镇红联煤矿发生矿难,7名工人遇难。2010年7月17日,韩城市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纪委监察局及时派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三起事故70余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专项活动中,渭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能够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工作重点,严肃查处了干扰重点项目建设、环保、拆迁侵权、强农惠农和社保资金违规发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39件共147人;清理信访积案57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00余起,社会反响良好。 通过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专项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化解了大量的信访积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目前,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已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制度持续开展下去。

 

文章来源:渭南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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