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以信访监督为抓手,努力探索,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把信访监督作为处理轻微违纪问题,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手段,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信访约谈。对群众反映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事情简单、情节较轻、不够纪律处分的问题,采取信访谈话的形式,提醒注意,指出问题,责成改正。对反映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超前防范,关口前移。
二是发函询问。对反映政府部门执法不公、执行政策不力,工作效率低,行政不作为等信访问题,采取发函要求说明和改正的办法,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对公安机关办案不力、案件久拖不破,拆迁部门野蛮拆迁等问题发函质询,推动了工作进展,促进了作风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是跟踪监督。反映企业改制、资产资源发包、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对重要环节实施跟踪监督,有效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基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其纠正并责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是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及其个别成员,书面通知其所在的党组织,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由被反映人或被反映的党组织说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截止目前,全市共进行信访约谈136人,发函询问67人,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9次,处理问题80件,转立案16件,党政纪处分17人,警示训诫56人,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
文章来源:咸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