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强化监督确保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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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实施以来,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保证安全实施,在监督工作中,彬县做好四个方面:
    一是严明制度。在项目建设上,建立健全了“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条块结合、行业联动”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实行了项目管理“三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项目落实一名县级包抓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机构,夯实了项目建设工作责任,有力地保证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严控进度。对在建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采取“分班制”施工作业和“以月保季、以旬保月、以日保旬”的进度控制体系,积极调动各种建设要素,努力实现满负荷施工,保证了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三是严把质量。在项目管理上,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建设,并定期不定期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问题。同时,实行了项目建设周巡查、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程进度,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
    四是严管资金。实行了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专帐管理制度, 并将地方配套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按时限要求和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拔付建设资金,做到了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投资计划不停留,项目资金不滞留。同时,为了确保项目资金能够正确使用,及时成立了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资金监督三个工作小组,全面监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杜绝了违法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截至目前,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投资1395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7%,其中:地方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建成项目75个,正在建设项目1个。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完成投资21520.4万元,占总投资的78.7%;建成项目26个,正在建设项目14个。

 

文章来源:彬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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