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四项举措强力推进“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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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城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和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强化措施,“三转”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整合资源,全力保障工作开展。一是人力资源整合。对区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党风廉政室和纠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撤销案件检查室,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增加了1个办案科室。对调整后的科室职能重新进行了明确,对涉及调整的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任命,区纪委重新制定了委局领导包抓科室责任分工,新的机构、人员全部到位,已按新的职能运行。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在工作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按照省市要求,积极筹建标准化谈话室;落实省纪委“民情直通车”制度,正在购买车辆、设备;给一室和二室增设配备了手提电脑、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同时对机关5台陈旧的办公电脑进行了更换,全面实现现代化办公,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职责,强力推进职能转变。一是明确了职责权限。明确了镇办、部门党委(党组)承担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职责;要求镇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逐步退出分管的其他业务工作。在具体执行中,把对镇办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检查考核对象,明确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例如在纪委全会落实情况检查、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季度考核、节假日公车封存检查等工作中,出现滞后的,对单位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存在监督职能缺失的,对所在单位纪检组织予以通报批评,有效的促进了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回归。二是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对区纪委监察局承担牵头任务和参与的所有议事协调机构(40个)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调整后,区纪委监察局将只牵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2个议事机构,参与7个议事机构,退出31个。

突出监督,强力推进方式转变。一是努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积极适应党风政风、执法效能监督思路调整的要求,将以前注重对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常规性检查纠正、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等方面工作的日常性监督检查,变成注重对工作结果的监督、对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以发现案源线索、查处腐败问题为重点,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于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征兵等常规性监督检查正在逐步退出,努力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对结果的监督和问题的查处上。今年以来,已对1起火灾事故镇办的责任领导追究了监管责任;就“吃空饷”问题,对1个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处理、对所属局局长实施了责任追究。二是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形成监督合力。重点加强对“四风”、违反土地法规、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方面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加大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了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问题,私家车悬挂执法车辆牌照、标识问题,村组干部违法占用耕地、私建住宅等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修订了《案件线索移送办法》、《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办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线索协调,整合办案资源,努力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排查协调案件线索3件。

建章立制,强力推进作风转变。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先行一步,认真解决自身“四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正人先正己。二是制定和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制度汇编》等制度和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严格要求,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实行周三业务学习、辅导培训制度,由区纪委领导轮流讲解业务知识,镇办部门互相交流工作心得。强化对镇办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为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四是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驻村蹲点工作,区纪委机关每名干部包抓一个村组社区,深入群众,访民情、解民意,征求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扎实整改,不断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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