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19项公务消费强制使用公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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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彬县公布了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公务卡的强制消费目录,对公务支出行为进行界定和规范。根据相关规定,纳入目录的19个消费项目从8月1日起,必须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

根据规定,所有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县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强制消费明细目录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和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费等19项。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

同时规定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内容为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劳务报酬、奖金、慰问金、抚恤金和救济支出;镇级以下(不含镇级)发生的公务支出;不具备刷卡条件单笔消费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但不得化整为零;签证费、邮寄费、快递费、停车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据悉,该县使用的公务卡是经过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批准的卡面印有彬塔标志的特有贷记卡,在全省各县尚属首例。目前,已经办理公务卡800多张,这些公务卡消费,都会产生各项明细信息,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专门的系统,直接查询工作人员公务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金额、客户名称等具体信息,可与发票及刷卡凭证一一核对,杜绝利用假发票报销等漏洞,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高了公务支出的透明性,有效从源头遏制腐败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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