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创新出台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建立全面覆盖、层层监管、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根治了重点岗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2009年,该县纪委受理重点岗位干部的投诉13件,占信访投诉总数的24.6%,而2010、2011年,受理的重点岗位干部的投诉分别仅为5件、3件,分别占当年信访总数的9.5%和6.4%。
一、突出重点,全面查找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该县按照“对岗不对人”的原则,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四个方面,分三个层次深入查找风险点。一是查找领导干部岗位风险。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二是查找科室中层岗位风险。重点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三是查找一般干部岗位风险。重点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针对三个层次的岗位,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办法,全面深入地查找廉政风险。目前已在12个镇区、76个部门的113个重点岗位,查找出岗位廉政风险点386个。
二、丰富形式,有效预防重点岗位廉政风险。一是强化权力公开。在重点岗位确定后,通过各单位党政务公开栏、县电视台、永寿廉政网和社会公示等方式将重点岗位干部的姓名、身份、职责、承诺、分管工作及举报投诉电话、监督程序、监督形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实效方面作出承诺,全方位接受监督。二是实行计分管理。借鉴交警处罚模式,对重点岗位实行计分管理,每个岗位每年基础分值12分,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后的核实处理情况予以扣分。被投诉一次扣1分;受到警示训诫的,按提醒、督导、纠错分别扣2分、4分、6分;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轻重程度扣7分至12分。年度扣分累计超过12分的予以岗位调整。三是重点工作跟踪核查。抽调“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岗位开展的重点工作逐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是走访行政相对人。对重点岗位的服务对象开展随机走访,后期跟踪,针对他们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反馈本人落实。
三、健全制度,实时监控重点岗位廉政风险。一是推行集体决策制度。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权力适度分解,细致梳理裁量项目,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决策纳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范围,从而削弱了重点岗位干部的自由裁量权。该县人事局针对人事、工资、编制、职称等重点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规定重点岗位干部只对承办事项草拟初步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再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推行了竞争上岗和轮岗制度。对重点岗位出现空缺或工作人员在重点岗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采取竞争上岗和轮岗的形式确定任职人选。去年以来,该县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先后对38个重点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和轮岗。三是推行了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终,重点岗位干部就一年来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向监管服务对象进行大会述职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测评,对测评满意度低于80%的予以警示提醒,低于60%的予以转岗。四是建立岗位廉政风险考核制度。对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范围,将把考核结果作为重点岗位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排名前三位的,每年年终授予“群众满意岗位”,予以表彰奖励,并建议组织对该岗位干部予以提拔;对后两名的评为“群众不满意岗位”,给予通报批评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按照其作出的整改承诺予以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