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以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创新廉政监督手段,有力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是制定方案,健全领导机构。为了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领域,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实际,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兴平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工作机构、实施主体及对象、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排查方法。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全市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职责范围内各项公共资源、公共服务提供、执法行为履行等公务活动中权利运行的全过程,以“三个层面”、“六类风险”为重点,采取单位自查、内部互查、群众帮查、专家助查、纪检协查等“五项排查法”,开展潜在的廉政风险全面排查,确保权利在阳光下正确运行。
三是监督防范,建立三道防线。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档案,进行分级和动态管理。实施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全面监督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内部防范和外部防控相结合、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具体实施相结合,全面建立自我防范、单位联防、社会群防“三道防线”,构筑严防腐败行为发生的“绿坝”。
四是严格纪律,实施责任追究。为了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检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导致风险问题突出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文章来源:兴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