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推行人性化责任认领机制“去病灶”“治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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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牢固树立“保证质量、注重人性”的执纪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人性化责任认领机制,在治标的同时,不断延伸案件查办教育功能,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而切实保障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案件查办的社会效应。

在审理谈话中强化党纪教育,实现“自我认领错误”。移送审理案件在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之前,案件审理人员与违纪人员进行审批前谈话,告知其权利义务,利用与违纪人员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意见时机,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教育。在其认同案件事实调查结论基础上,由审理人员向其讲解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责任;《纪检监察舆情快报》及时跟进报道各地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使其消除抵触情绪,自觉主动地认领错误,平心静气地对待组织调查和处理,有效防止了申诉案件的发生。

在宣布处分时强化疏导教育,实现“自觉接受处分”。在处分决定见面、宣布阶段,由案件审理人员以“上门谈心”的形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明确何种行为可为,何种行为不可为,何种行为违反纪律,违反何种纪律,力求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之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对自己的违纪行为真心悔悟。同时,做好受处分人有关政策的解疑释惑,告知涉及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等相关处分决定执行事项,以及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或恢复党员权利的程序和要求,切实保障受处分人合法权益。

在定期回访中强化长效教育,实现“自我修正提高”。县纪委制定了《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定向回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每年分组包人定期对上年度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通过回访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掌握其改正错误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做好帮扶教育工作;通过与本人开展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生活工作困难情况,鼓励其树立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勇气,积极引导受处分人员丢掉思想包袱,以奋发进取的心态工作生活。现已开展回访教育15人次,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在案件审结时强化警示教育,实现“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一是选择带有典型性或普遍性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邀请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家属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旁听活动,使参与公开审理的所有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亲身受到党纪国法的教育与洗礼。二是坚持以案说纪、以案示警,认真选编典型案例,精心编辑《纪检监察舆情快报》,开展以案施教、以案育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儆效尤、触及灵魂的教育作用,现已编发与审理案件内容有关的《纪检监察舆情快报》5期,有力地发挥了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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