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兴平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咸纪委全会精神,扭住“两个责任”,紧抓“三个转变”,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突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全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台阶。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市纪委及时召开了纪委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传达中省咸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2014年全市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级党(组)委和纪委(纪检组)的职能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逐项明确市级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落实部门的职责任务。市委书记与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定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定量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今年以来,行政问责8件,问责单位31个,26人。追究党委主体责任1起,政纪处分1人,警示训诫2人,并在全市实名通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深入。通过发送廉政短信、讲廉政课等方式,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和理想信念教育。编印了《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度汇编》、《陕西省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读本,为各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提供遵循。开通手机廉政短信服务平台,坚持定期发送和重大节假日提醒相结合,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8000余条。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出台了《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廉政文化建设标准》等规范文件,举办了全市科级干部贤内助培训班和廉洁家庭签名活动,成功承办了“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兴平”活动,创建了市政府大院、市工商局、东城办西南社区、南郊中学等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在电视台和城区街道广告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廉政公益视频,在兴平廉政网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好做法好经验,增设“廉政文化建设”和“曝光台”等栏目,及时曝光违纪违法案件,提升了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累计在电视台播放廉政广告110余次,在兴平政府网、廉政网滚动播出廉政广告50余条,新建廉政文化墙13面,廉政标语23个(幅),编报纪检监察信息70条,有13条被省、市采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全面巩固反腐倡廉“十七项”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刚性约束。推进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了《兴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承诺制度》,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廉政实施。全面推行“四公开一告知”制度,公开党员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联系工作、联系电话、办公地点,告知即时去向等情况,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拓展述职述廉制度的覆盖面,在咸阳市率先开展了“向群众述责、让群众满意”电视述廉活动,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市教育局、人社局、交通局等7个部门开展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市直部门重点岗位科长轮岗工作,切实解决“科长现象”。继续深化党员干部勤廉双诺制度,更好的发挥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引导广大干部清醒用权、清正履职。
四是作风建设深入持久推进。突出抓教育、强监督、严问责,在全市深入开展了“讲党性、严纪律、转作风、促发展”活动,组织全市科级干部举行勤廉双诺和电视述责述廉活动,倒逼各级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市纪委进一步畅通了网络、电话、信件举报渠道,完善了《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定》、《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纪律规定,全方位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由纪委常委带队,组建了四个督查组,全方位加强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模拟办事、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等方式,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借助“天网工程”、交警高清视频监管平台,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利用税务数据系统,开展发票倒查,狠刹公款吃喝、送节礼等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政纪处分9人,警示训诫78人。
五是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强劲势头。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深挖案源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今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对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28个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制定下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兴平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整合办案力量。今年以来,本级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件次,初核90件次,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1件,党政纪处分111人,党纪处分69人,政纪处分47人,双重处分5人,警示训诫181人,其中科级干部受党政纪处分18人。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期间,共向我市批转信访件140件,其中要结果信访件30件,酌处信访件110件。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制定落实措施,针对要结果30件信访件,实行纪委常委包案负责制,成立5个案件查办小组,集中1月时间,全员办案,直查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成案率。已于8月底前,将30件要结果信访件查结。其中立案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交检察机关1件,部分属实责令整改6件,初核了结18件。对酌处信访件110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转交相关镇办、部门,已于9月15日全部初核完毕,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其中1人被法院判处刑罚,4人被司法机关立案),其余104件全部初核了结。巡视组反馈期间,补充交办案件4件,立案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中央第七巡视组转办信件42件,立案10件,党政纪处分5人,已转立案进入调查程序一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初核了解24件,正在办理7件。
六是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助推22项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开展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私人会所清理活动,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会员卡“零持有”。围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26个职能部门、9家金融单位、4家通讯单位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39条,并逐项明确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有效提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卷宗、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全市34个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案卷280卷,实地检查执法点20处,向10个单位交办了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集中排查整治“小金库”问题,组建了两个检查组,对22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任何私设“小金库”问题,对查出的个别单位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账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了“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账务管理。
七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推进“三转”工作,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43个,保留9个。及时完成内设机构的优化调整,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纪检监察室2个,选强配硬工作人员,增强执纪监督力量,确保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着眼于发现和查处问题,从大包大揽式的全程监督向事后监督、立项监督转变。今年,我们立项开展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双高双普”及农村危房改造、计生奖励扶助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纪委常委、科室包抓镇办、部门制度,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案件查办、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量化考核,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坚决调离,着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