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通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打印

今年以来,礼泉县纪委不断加强执纪监督力度,把纠正“四风”、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截止年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案件40件,其中县纪委直接查处12件,党政纪处分42人。临近双节,为了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现将查处的10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赵镇尧都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闫遵令在任期间村级账务管理混,以办低保为名收取4户低保户800元,事后退还600元;闫遵令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巧设名目收取3名村民500元,以为村民划庄基为由在未开票的情况下收取3名村民8000元,庄基未划,钱款未退,没有入村账,受到开出党籍处分。

2、烟霞镇大阳村党支部书记王文博在2009年和2010年大阳村财务会计凭证中出现白条入账和招待费过大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烽火镇新城村党支部书记张荣斌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因村经费紧张,与时任支部副书记的张笃怀及会计张玉财三人商议后,将村上20余亩机动地以张荣斌和张俊个人名义上报套取国家粮田补助款共计8200元,用于村上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3年春节前,南坊镇苏家村党支部书记苏崇尚因慰问村中高龄老人及困难户无资金,和其他村干部商议后,决定从村中享受低保的人员苏俊录、杨有才两户收取低保费7280元,用于慰问19户高龄老人及贫困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4年10月,西张堡镇南寨村二组管水员曾先富领取灌溉渠毁损补偿款7500元,一直未用来修渠,直到镇纪委调查后才上交村上,挪用公款5个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坊镇东伍什村原村长、书记杨生涛利用职务便利从2005年起将村上机动地10亩自己占有种植,也未给村上交承包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2013年12月,阡东镇王家村支部副书记郭克孝在收取合疗款时,将收取的1440元断档费拒不上交合疗办,占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3年9月城关街道办火烧寨村二组组长张铁英私自收取本村村民李校娃庄基款2千元未入村账,据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2014年8月,石潭镇宁家岭村支部副书记宁兴文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本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村民宁小利1千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赵镇前寨村村委会主任武水利在2006年至2012年,利用职务便利私存公款4万5千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切实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严防死守,步伐不变,力度不减,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要把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坚持铁面执纪、违纪必究,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细致的作风,全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为此县纪委监察局要求: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党绝对忠诚,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到首要位置。

二要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贯彻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用好纪律戒尺,发现干部的不足,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明纪律,真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要强化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通报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严查立改,即知即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坚持不懈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纪律戒尺,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上一条:武功县“三举措”“强筋硬骨”促进村监会作用发挥
下一条:兴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期末大考” 13个镇办、63个市直部门和咸阳市驻兴单位参加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