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立足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行一次再次部署。针对当前全县个别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镇和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学习不够,结合实际不够紧密,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防控实效不够明显;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提到“干部成长安全”的高度来认识等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二是组织一次学习观摩。 6月7日上午,县纪委组织县卫生局、人社局、地税局、漫川镇、色河镇等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干部赴商州区夜村镇、财政局现场观摩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通过听取经验介绍、观摩档案资料、举行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开阔了观摩人员的眼界,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开展一次座谈交办。6月7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召开了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县卫生局、人社局、漫川镇、色河镇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大会发言,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关工作任务进行了交办,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是举办一次专题培训。 县纪委定于6月下旬,召开召开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标准。
五是搞好一次督促检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就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对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风险升级或转化为严重问题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今年8月底前,全县基本建立以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为重点、覆盖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
文章来源: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