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出台六个专项管理办法强化“四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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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南县上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文风会风、考评表彰、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六个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四风”整治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四风” 整治各项管理有人抓、有人管、得实效。

文风会风专项管理办法。主要对全县减少发文数量,缩短公文篇幅,提高公文质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经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同时明确了文风管理的责任人、会议审批与管理,以及文风会风检查通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确保《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考核表彰专项管理办法。主要对考核表彰的管理责任、责任分工、审批与管理、检查通报、惩处问责等进行了明确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类考核表彰活动,加强考核表彰管理工作,防止考核表彰过多过滥,促进《关于进一步规范年终考核检查验收活动的通知》、《洛南县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得到有效落实。

公务接待专项管理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明确了各部门公务接待的基本要求和责任分工,对公务接待的审批和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对出现违规接待行为由公务接待审批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报县纪委实施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公务用车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县公务用车的基本要求、责任分工,对全县公务用车的审批和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县纪委监察局定期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用车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落实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公务用车管理。

廉政纪律专项管理办法。对各党委(党组)、各部门和各纪委(纪检组)实施廉政纪律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党委(党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规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纪律专项检查。要求党政“一把手”、班子其他成员、室办主任(股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实施公开廉政承诺。将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县纪委全委会述廉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将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鉴定内容进行评定,对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和对廉政纪律各责任主体不按照办法履行职责的实施责任追究等。

工作纪律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职工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主体。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管理办法,设立检查考核机构实施管理。要求各党委纪委、部门纪检组每月对所辖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检查一次,县人社局对全县干部职工在岗情况不定期明查暗访,每年全面检查两次,县委组织部对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和《请销假制度》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不定期明查暗访,每月明查暗访一次,对存在违纪问题予以调查处理。

同时,县上明确了六个管理办法的牵头实施责任部门,规定各牵头责任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形成对“四风”整治的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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